不过仔细想想,好像确实近距离看的时候,这些白人女的皮肤都很差,脸上也多是斑点。
“就这个吧。”
朱高煦挑选了一下,选了酋长的女儿。
随后,其他人才纷纷挑选了部落的女人。
之后就坐了下来,大家一起开心的烧烤。
特林吉特部落的人很是惊讶,明明就是把肉放在火烧烤,但是这个‘明’部落的人,烤出来的就是好吃。
或许是他们舍得放香料吧?特林吉特部落倒也聪明,很快就发现了是他们太舍得放香料了。
但是这也太奢侈了……
只见一群原始人围着明军将士,但是没有一点敌意,反倒都是讨好之色,吃着大明将士烤出来的肉。
要么就是打猎而来的肉,格外紧实,除此之外还有烤鱼。
“这个鸡的肉怎么这么柴?”
一个勋贵子弟吃着这边抓到的鸡烤出来的肉,但是却怎么也嚼不烂,更是一点味道没有。
他已经洒了不知道多少香料,但是却没味道?
朱高煦看了一眼说道:“这是火鸡,早跟你们说了不好吃。”
“但是肉多啊!”
勋贵子弟叹了口气,要不是看到这火鸡这么大一只,他们估计都懒得抓。
他们还以为这是上天赐予呢,没想到鸡都能这么大,而且长相跟大明的完全不同。
但是切肉的时候就发现了,这火鸡几乎全是瘦肉,做其他的估计还没问题,但是一烤出来就很难吃了,几乎难以下咽。
但这又是肉,不好丢掉,于是都给特林吉特部落了。
特林吉特部落的人也不嫌弃,他们甚至会自己圈养一些火鸡,当做肉食来源。
对于他们来说,只要有肉就行了,还管那么多?
而且他们习惯了吃这种肉,所以牙口也比较好,三两口就嚼烂了。
“这边火鸡的数量比较多,你要习惯一下,像我这样,把肉给揉碎,然后沾着辣椒粉吃。”
朱高煦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辣椒粉,上面还有KFC的字眼。
此时此刻,他想起了曾经在陈逸那里吃的‘原味鸡’,火鸡比那还柴,但是可以一样的吃法。
他直接将肉给拆碎,变成一小块揉碎的肉,然后沾着肯德基的辣椒粉,果然好吃了许多。
旁人学着他这么吃,一小袋辣椒粉瞬间就倒光了,但果然吃起来有味道了。
“不错不错,好吃!”
“汉王殿下,还有这辣椒粉吗?”
“没了,都给我滚!”
朱高煦立马说道,他倒是有很多,都是陈逸买肯德基留下来的。
现在无论是吃泡面还是什么,陈逸都会将这些‘调料’留下来,在现代不值钱,但是放在古代可金贵了。
比如肯德基的辣椒粉、番茄酱、沙拉酱……仿佛随便拿什么东西,只要是食物,沾着吃就无比美味。
所以朱高煦特意带了不少辣椒粉,其他的容易过期,倒是让他遗憾。
现在,这东西果然发挥了奇效。
一边吃着烤肉,整个部落顿时载歌载舞了起来。
原住民没有什么娱乐,娱乐比大明的人还要匮乏,围着篝火开始蹦蹦跳跳,就是他们最开心的事情了。
朱高煦吃饱后,搂着酋长的女儿想要聊天。
但是两人语言还不通,酋长的女儿哪怕用心学习了,也只会几个字。
不过在这个时候,语言不通也不影响他们的交流了。
朱高煦突然发现,这里的女子竟然也还不错,至少长相跟华夏人有些类似,而且还别有一番风味。
玩得起劲,把自己这次的主要任务都给忘了。
但至少,两个‘部族’的交流还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