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博蒙特的表情有一瞬间变得略显狰狞,准确来说是咬牙切齿。
她当然会有所忧心了,因为间接证据也是证据,哪怕仅仅只是一张失踪人口统计对照表,女检察官突然明白了今天她出现在这里的真正原因,自己好像被骗上了贼船。
就在这时,尼克突然开口说道,“杰弗里·达莫案。”
包括女检察官在内,所有人都将目光转向他。
“密尔沃基,1991年5月27日,达莫的邻居报警说有个亚裔男孩赤身裸体跑到了街上,语无伦次,身上有伤。
警察到场之后,达莫解释说那是他的男朋友,只是喝多了吵架。
那孩子试图告诉警察达莫要杀他,但警察看着眼前这两个人,一个惊慌失措、满身酒气、连英语都说不利索,菊花还在流血的老挝裔少年。
另一个则是金发碧眼,说话彬彬有礼条理清晰的白人男性,然后警察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他们把那个孩子送回了达莫的公寓。”
劳伦·博蒙特用力揉了揉眉心,替他说完了后半句。
这个案子她自然十分熟悉,事实上在整个司法系统里几乎没人不清楚其中的细节,并引以为戒。
两名警员亲手将康奈拉克·辛塔索丰送还给了一名食人魔,达莫道着谢关上门,几个小时后那孩子被肢解下锅。
事后经法医确认,他是达莫杀死的第十三名受害者。
而那两名警员在事情曝光之前,从未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甚至在当初他们向上面报告的时候,还因为康奈拉克的狼狈样子而不停发笑。
“我们现在的处境有些相似,不是吗?”尼克注视着女检察官,“克雷格·费伦是个从伊拉克回来的退伍兵,有PTSD病史,有酗酒记录,有斗殴前科。
而受害者科瑞斯基兄弟,他们在社区里受人尊敬,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当费伦说他们要吃了他,所有人都觉得他疯了。
警察这么想,检察官这么想,陪审团也这么想。”
他顿了顿。“就像当年所有人都觉得康奈拉克只是喝多了,是个不值得信任的少数族裔同性恋。”
“你下属警探的口才都这么好的吗?”
劳伦·博蒙特看向雷纳德,早已没有了之前那种咄咄逼人的态度。
她不得不在内心之中承认一件事,自己今天出现在这里,除了想要阻止这帮警察的“胡作非为”,内心未尝没有一种隐隐的不安。
而尼克这一番话,刚好戳中了这一点。
当初在接手这个案子的时候,劳伦·博蒙特刚刚成为一名检察官不久。
她从未质疑过费伦的罪行,不是因为她忽视了什么,而是因为她从未觉得有必要去质疑。
一边是个被战争折磨得精神崩溃的士兵,另一边是两名没有前科、备受社区好评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