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林青霞应了一声,没有追问。她对生意上的事不太懂,也不感兴趣,她只关心一件事——他回香港了,却没提前跟她说。
而且之前留给她的电话号码,居然是公司的办公室电话,不是他家里的,这个念头像一根细细的刺,扎在她心里,不疼,但痒,让她怎么都放不下。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曹家铭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连忙转移话题,声音里带着笑意道:“对了,旧金山那边天气怎么样?冷不冷?”
“还好,十来度左右。”林青霞的声音还是淡淡的,但比刚才软了一点,“你那边呢?”
“香港这边是十几度,不冷不热的,刚刚好。”曹家铭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着,“那你妹妹怎么样了?应该快生了吧?”
“快了,也就这几天了。”林青霞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丝波动,“她紧张得要命,每天拉着我问东问西的,我又没生过孩子,我哪知道啊。”
曹家铭笑了笑,道:“啊,你不是说你当过好几次干妈吗?应该是有点经验的吧?”
“当干妈和当亲妈能一样吗?”林青霞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无奈,又带着一丝笑意,“她现在连宝宝的衣服都要我帮她挑,说我的眼光好。”
“那你的眼光确实挺好的嘛。”曹家铭说,语气里带着一丝促狭。
林青霞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沉默了一秒,然后轻轻“哼”了一声:“你少贫嘴。”她的语气比刚才又软了一些,像一块被太阳晒化了的糖。
两个人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聊旧金山的天气,聊香港的街景,聊她妹妹的孕期反应,聊他公司里那些她听不懂的生意经。
话题来来去去,但林青霞始终没有提起那个让她在意的问题,直到曹家铭以为她已经忘了的时候,她忽然开口了。
“对了家铭,你留给我的那个电话,”她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试探,“怎么是公司的?”
闻言,曹家铭的手指在桌面上顿了一下。“嗯,是我办公室的电话。”他说,语气随意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怎么了?”
“哦,没什么。”林青霞说,但她的声音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我以为你会给我家里的电话呢。”
曹家铭心里微微一动,他当然知道她为什么在意这个——女人嘛,总是觉得给了家里的电话,才算是真正走进了那个人的私人领地。
毕竟办公室的电话是公事公办的,是客气的,是有距离的;家里的电话才是私密的,是亲密的,是没有防备的。
于是,他清了清嗓子,语气里带着一丝歉意:“青霞,抱歉哈,我不是不给你家里的电话,主要是考虑到你现在人在旧金山陪你妹妹待产,跟香港这边有时差。
而你打电话过来,估计都是你那边的晚上时间,而我这边呢,是白天,我在公司的时间比在家多得多。”
他顿了顿,像是在组织语言:“你想啊,你要是打家里电话,我不在,你白打,打办公室电话,我随时都能接到,这不是更方便吗?”
林青霞沉默了一下,声音里的失落没有完全消散:“那你家里……没有佣人吗?你晚上不回家睡觉的?”
听到林青霞的话语,曹家铭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立马就笑了,笑声里带着几分自嘲:“青霞,我跟你说实话吧,我之前一直都是租住在普通公寓里的,就庙街附近那种老唐楼,你也知道我以前的情况。”
他的语气变得认真起来:“别墅是我两个月前才刚买的,在半山那边,前段时间都还一直在装修。
而我人又刚好去纽约出差,我昨天才刚回的香港,人都还没来得及过去验收呢。”
他顿了顿,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像是在诉说一件很累人的事:“而现在又是年底了,眼看马上就要过春节了。
我两个多月没在公司,这段时间肯定得先把几家公司的事忙完,我打算过完年再搬过去住,这几天就先在公司这边对付一下,反正我孤家寡人一个,在哪都能对付。”
“在公司住?”林青霞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信,“你那么大的老板,在公司住?”
“哦,我办公室里有休息间,有浴室,凑合几天没问题。”曹家铭说,语气真诚得连他自己都快信了,“再说了,年底事情多,住公司方便,省得来回跑。”
对于曹家铭的解释,林青霞只是轻轻的“哦”了一声,便不说话了。
她在心里反复咀嚼着他的话——别墅是两个月前才买的,还在装修,过完年才搬过去,这几天住公司,听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可她却总觉得哪里不太对。
她觉得以他的身家,之前怎么可能会一直租住在普通公寓里?可她转念一想——去年七月,她在香港给他旗下的港仕洁拍广告时,当时全港媒体正铺天盖地地报道他。
那时候的新闻说,他是这两年才起家的,三年前都还是个刚失去父母、辍学靠摆地摊求生的普通少年呢。
而一想到这,她倒是又信了些,觉得人家短短时间内就把事业做得这么大,那肯定是有异于常人的毅力和自律的。
同时,她又想起两个月前在纽约的事,当时在曼哈顿百货公司门口邂逅他的情景。
那时候的他只是出于代言过他公司产品,以及同为华人在异国他乡相遇的情谊,随口邀请她和她妈妈吃饭。
可她们婉拒了,然后他也没多说什么,就那么客客气气地告辞离开,后来发现居然会那么的有缘。
毕竟纽约那么大,两人竟然会同住一家酒店,但他却没像别的男人那样凑上来献殷勤。
在酒店餐厅里连续几次偶遇,这家伙对她居然都不怎么主动,礼貌得像个陌生人,最后是她自己——不服气,好奇,一步一步被他給吸引了。
然后她又一点一点的放下矜持,到头来,居然是她倒追的他,这样一个男人,应该是不会欺骗她的吧?
可她还是觉得不太保险,毕竟她和他之间,说实在的,感情基础其实并不牢固,一个多月前在纽约酒店的那一夜之后,第二天她就跟着妈妈去了旧金山。
两个人隔着电话线,一个在东岸一个在西岸,时差三小时,距离五千多公里。
然后他忙他的生意,她陪她的妹妹,两个人连好好说句话的时间都凑不齐,而且关键到现在为止,他都还没真正跟她表白过。
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一幅只画了一半的画——有轮廓,有底色,但最重要的那几笔,却始终还没有落下去。
她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的,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把她当成女朋友,不知道他是不是认真的,她只知道,她想和他在一起,很想很想,所以她不敢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