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勘验现场,重建犯罪场景,方乐终于发现了新的疑点。
大门口的监控视频里,何毓文是23点59分50秒进的家门,仆人许姐说她听到狗叫从自己的房间内出来,就看到玄关那里大少爷在换鞋子,接着客厅里的挂钟就整点报时了(即0点整)。
表面合理,但细究之下,却存在着极大的证词漏洞。
何家的邻居说听到狗叫,是在0点整,时间判断是根据固定时段播放的电视节目,排除邻居做了伪证的可能,那么狗叫的时间点,就可明确化,作为其他判定的依据。
这里的问题就是,许姐听到狗叫,再出门,是需要耗时的。
原本已经睡下的她,起床,简单穿衣,开门出去,这至少也要七八秒的时间吧?狗叫如果是从0点开始的,那么许姐出了门之后,就是在0点零几秒的时候,甚至更晚。
她要如何先看到玄关处大少爷何毓文在换鞋子,之后才听到挂钟整点报时的?
许姐出现了幻听,提前出来了?
如果排除这个可能,或是许姐刻意撒了谎,就是另一个解释。
挂钟的报时,有问题。
有人将挂钟的时间,给往前调了。
也即许姐出来后,已经过了0点整,挂钟的报时却给了她错觉,以为还没有到。
有动机这么做的人,只有一个,就是何毓文。
如果将何毓文认定为凶手,那就好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