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错了吗?”
分局局长办公室里,李海严肃地看着两个手下。
曲卿和方乐都低着头说:“局长,我们错了。”
据李海讲,他穿着完整的军装,本来是要去参与一场某位战友的祭奠的,坐着车,目标地就是那个殡仪馆,路上却接到了分局里转达的求援电话,于是顺路先去了法事会场,因为此,还差点儿错过了祭奠。
现在,已经是他回来后的事了。
李海在招两人过来之前,已经粗略看了一遍网络新闻,发现“警方大闹法事会”的消息,已经以一手播报的形式,被某位记者传到了网络上,甚至还有相关的拍照。
再往后头,根本就不用想,网络上肯定进一步发酵,实体报纸也会登载相关消息,市局也会关注并介入,整个事态会超出案件本身,往扩大化的方向发展。
曲卿针对此点坦诚道歉:“李局,我当时不该谈及到案子的事。”
为了拖延时间,她使用了心理战术,使得法会与会者怀疑孙美美,以揣度警方的所作所为是合理化的,这件事大有文章,结果现在有副作用了。
李海挥了挥手,说:“罢了,罢了,你刚从警那会儿,又不是没闹过问题。”
“不过你现在是大队长了,不可以还那么任性。”
“好了,这些就不提了。”
“曲卿,方乐,你们既然将那个东西冒险争夺过来,又在大庭广众之下,声明那就是案件关联的物证,你们真有这个信心吗?”
这——
始作俑者方乐挠挠头,说:“我只能确定,那是属于死者的东西,并怀疑那上面有我们需要的证据,但只是感觉。”
那个被投进鼎火里的东西,是个木质的护身符,和黄自强(假的吴大洪)在老家里的其中一个木雕制品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