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法医解剖室,法医钟洁剪开了真空的装尸袋儿,立马一股明显的福尔马林气味夹杂着腐臭味儿涌入众人鼻息,即便有着透明塑料口罩遮挡住鼻孔也没用。
方乐不由捂住了口鼻,瓮声瓮气地说:“钟姐,这是被防腐处理过?”
曲卿也看向钟洁,后者回答:“不错……从这具尸体的现状看,她的死亡是远早于之前我们所发现的那具公园池塘中的尸体的,估计死亡发生在两周以上……啊,抱歉,先入为主了。”
把两个死者进行比较,就是潜意识认为两个案子有关联,作为法医,是不应该直接下这种评判的。
钟洁让助手掰开死者紧闭的下颌,使用手电往死者口腔内看了看,说:“和上一具尸体一样,口腔内部出现类似的伤口。”
果然,这个是和第一起同系列案件。
虽然这次的死者,没有被缝合住嘴唇,核心的死亡方式是一致的。
方乐说:“第一具尸体被丢弃在公园池塘,第二具干脆藏放到私人的货车上,看来凶手就是想明目张胆地告知世人,或说警方,其杀人了啊。”
这是那种表演型人格?还是其他的犯罪类型?
方乐一时间联想不到术语了。
毕竟警方平时接触的都是常规类案件。
离开法医处留给钟法医尸检的时间,路上方乐说:“也就是说,凶手先以某种放血的手法杀害了一个人,防腐处理后,真空袋儿封存,然后两周以后再以同类手段再次杀害了一个人。”
“然后‘他’把第二个人丢弃掉,接着再把第一个丢弃掉。”
“说不通啊,为什么次序是颠倒的?第一个最开始为什么要进行防腐处理?而不是马上丢弃掉?”
表演型人格犯罪的话,不应该搞这种延迟吧?
曲卿:“或许,是方便他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