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乐有惊无险地再次过了那条街道,回到了街对面,同时也是案发的7栋楼的楼后方位。
现在方乐想开了,他能简单想到的部分,警察肯定也想到了,并在展开着走访调查,所以,他只能想警方暂时还不会联想到、或者还没来得及调查的事。
那件事是什么呢?
方乐看到了对面7栋206还开着的那一扇窗,心念一动。
他想起了自己进入现场之后的那番作案经过的推理,现在想来还是通顺无比。
——凶手通过窗户潜入,被受害人发现,凶手一举用刀切断了受害人的脖颈,然后潜逃。
最麻烦的就是潜逃步骤了。
第一种办法,就是开门进入2楼的走廊,从走廊离开居民楼,但现在时间是10点,案发也就一个小时前,大白天的,从走廊下到一楼,再从7栋前头人流不少的小区广场离去,如果特意伪装,譬如戴上帽子、口罩什么的,必然会被注意,就算不伪装,也可能被有心人记忆住面孔。
凶手既然没有在现场留下直接的行凶线索,说明是谨慎和干脆利落的那种,这种碰运气的办法,不是上策。
第二种的话,就只能从开着的窗户那里离开了。
但方乐瞅向窗户那边时,又很快觉得,自己想当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