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朗在这儿,一定会为这位刘三小姐打抱不平,”星辰笑道,“他想娶的女子也是这样身不由己。”
“世间最宝贵的除了生活与情感,自然是自由最为可贵。”林思恒答,见星辰一脸诡异地看着他,又引了出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来,又是一位穿越女所说,星辰绝倒,后世但凡有点名气的诗词都被抄了个遍,先来者有福气啊……不能怪星辰是个配角命。
“不知周朗会不会为此神伤,这样的女子又有多少呢?”星辰嘆道,“大多数时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好的,但也不排除那些不合适到只为了身份地位财富硬凑成的婚姻啊。”
林思恒点头,似笑非笑:“你可是有想法?”
“多的是,”星辰回想穿越小说裏看来的点子,奉子成婚太不要脸鸟不能让人家干,像那种出门上个香随身落个手绢?太低阶了,“抛绣球招亲?不行,刘老爷肯定不干,就指着女儿光宗耀祖呢……除非是天作之合,否则实在难办啊……”
“天作之合?”林思恒挑眉,“如何巧计?”
星辰便拖着林思恒的袖子回到了雅室,周朗不在就感觉怪怪的,大概是这两男人总是同进同出吧,单独林思恒一个他那份温润读书人的气质就显出来了,而且又很帅气,星辰实在是觉得这位要是放在现代也一抢手货,可惜古人太美丽,林思恒一副没人追求没人说媒的样儿,也不能怪他,他的脑袋和星辰一样绑着个高马尾束发呢。
不过林思恒有根银簪子插在束发的带子上,极其简约那种,一看就是好品质,除了夜行期间星辰没见过外,白天出门这位都带着,星辰通过四处观察得知一般这是读书人戴的证明身份的事儿,穷点的拿个成色不好的簪头上了事,也就是说林思恒是上过学的,而周朗可没有——不过这种小细节不提也罢,问题是读书人一般都能有个好归宿,古今皆是,林思恒二十一了还没老婆,八成是从商兼悟道玩野了心。
“周朗呢?”星辰问,“这事儿找他可能更有经验。”
林思恒已经开始倒酒给自己喝,“三楼,陪他夫人。你今天问他几回了,芳心暗许?”还淘气地眨巴眼睛做无辜状。星辰给了他一扇子——对方有她也有,只是动作不够快罢了。
“不是,我是在想周兄可能对此更有经验,”星辰回想了一下还珠那三部……两部曲,第三部换角了味道变了,但那个南巡时的绣球故事还是很有趣滴~星辰便把这故事变换成大户小姐公子哥儿的趣事说了,林思恒听得眼睛发亮:“难怪你想到绣球,原来还有这么个天作之合。”
“那是自然,”星辰微笑做高深莫测状,“如果真要让刘三小姐和宋三虎成婚,再没什么比天作之合更好的了,可惜没缘分吶!”
“缘分之事不可强求。”林思恒笑道。
“但他们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了。”星辰皱眉,“如果他们真想和对方成亲,确实需要推上一把。”
“说说看。”林思恒把一杯酒递过来,星辰接过时碰到了他将手覆住的袖子……这个朝代的规则虽然被穿越者改了很多,但男女授受不亲还是一样的,林思恒在所有场合都十分知礼,星辰倒也不担心被吃豆腐,因为根本碰不着小手嘛,这位男配命还真是让人省心啊……
“倘若让刘老爷知道,宋三虎娶了三小姐,不光成全了两人,还能有好运气,你看如何?”星辰笑道,然后一拍大腿。“啊!我忘了还有赵之翔和兰诗!他们那对也够麻烦的!”
“看起来你成了个小媒婆啊?”林思恒笑道,“快把你的锦囊妙计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