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幼儿园到六年级,我换了无数个同桌,可唯独他,让我永生难忘。他就是我们班上的健忘少年一一朝歌。
一个圆不圆方不方的脑袋上顶着一个蘑菇头,蘑菇头下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下有一个水坑,水坑边有一块红红的印记,就像一块草莓味糖果贴在了上面。皮肤又白又嫩,像奶油。不知道的人以为他是美少女,其实他是标准的男子汉。
他爱唱歌,可一唱起来让人想吐;他爱卖萌,可一嗲起来让人想笑;他很善良,别人欺负他,他从不还手。问他为什么,他总是笑着说,我不喜欢打架。
他常常丢三落四,不是今天忘了带本子,就是明天忘了带笔。因此,老师喊他丢丢,有时干脆骂他得了少儿健忘症。
那是一个星期二,数学老师布置了课堂作业后,便改起了昨晚的家庭作业。教室里立马传出了嗡嗡的说话声,可老师对此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学们见老师这样,便放肆起来。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声音越来越大,老师忍无可忍,拿起作文棍子敲了桌子几下,大声喊道:安静,不要讲话!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老师刚把棍子放下,准备再改作业时。一眼就看见了我们的桌子上只放着一本数学书,便轻轻问道:谁没带?
我朝哥举了举手,不好意思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