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腾了一晚上,顾染为一个牙印付出了惨痛代价,她身上到处都是被某只禽兽咬出来的印子。
盯着镜子惨不忍睹的“斑点狗”,顾染慢腾腾穿好衣服,生无可恋地走出去。
她爬到床上,对准酣睡中的男人的耳朵:“陆易城!起来!”
陆易城被吓了个激灵,猛地坐起身瞠开眼睛。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顾染一手揪住男人的耳朵,一手拉开自己的衣领,“你看你做的好事,我现在全身上下都是红印子,还怎么出去见人?”
刚睡醒,一向精明的男人显得有些迷糊,不过在看到那雪白的胸口时,眼睛下意识一亮。
“吧唧”凑上又是一口,留下晶亮的口水。
“混蛋!”顾染一巴掌狠狠拍开男人的脑袋。
陆易城委屈地扁起嘴,控诉道:“媳妇,你为什么要打我?”
一大清早就被吓醒,现在还惨遭怒骂、打头,陆大少表示自己很无辜。
“我打得就是你!”
顾染将男人推倒在床,双腿一跨坐到他的腰上,两手掐住他的脖子,当然并没有非常用力。
“你看看我身上,现在全是你咬出来的印子,跟只斑点狗一样!”
听到女人把自己比作斑点狗,又想到斑点狗的丑萌样子,陆易城不厚道地笑出了声。
“你还笑!混蛋,还不是你干的好事!”顾染掐着男人脖子的手用了两分力。
“咳咳,哪里像斑点狗了,这些小草莓都是老公爱的烙印,因为爱你才愿意在你身上留下印记。”陆易城一本正经地解释。
雄性生来就有领地意识,就像狗走到哪都喜欢撒泡尿,男人也喜欢在女人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迹,标注所有权。
“歪理邪说!”顾染不屑地翻了个白眼,“那行,既然你说这是爱的烙印,那也不能光我一人有,你身上也该有我的烙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