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服装广告的,穿什么衣服的权利就给了服装公司,
签了化妆品广告的,皮肤就给了化妆品公司,
鞋子、兴趣爱好……
能卖的,基本都被经纪公司以‘合作’的方式卖给其他产品的公司。
这种情况下,跟他们合作,那就是给剧组请了尊大神。
“再看看。”
卢正义能明白他的意思,“目前而言,最合适的公司是光影。”
“他们的运作模式是不签艺人,只谈项目。”
“以我对张雪茗的了解,合作谈成以后,她多半不会插手我们剧组拍摄的事宜,不擅长的事情,她不会乱指挥,最多只在后期方面提意见。”
说着,他又有些遗憾,“但问题就在于,他们公司最近出事了。”
“就目前而言,我了解到的情况,影响不小。”
都是老客户了。
能合作,那当然是找老朋友了。
可问题就在于,光影传媒目前的情况,比较微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