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博文学
首页 > 其他 > 请妃入瓮纨绔王爷神偷妻男主是 >

第二百七十四章 我记起你的眼睛了

章节目录

温晗拆开信,白纸上只写了一行字。

字写的用力,快要透了信纸。

温晗瞧着信上的字,只觉得刚才的笑全都噎在喉咙里。

手掌一点点攥紧,连带着手中的信也被团成了团。

艾草一怔:“小姐,怎么了?莫非是奴婢演的不像漏了陷?”

温晗摇了摇头,不禁捏了捏自己的眉心:“你们先下去吧。”

“是。”

屋门关上,温晗随手一扔,将信纸丢在炭火之中。

炭火燃了火苗,将信纸一丝丝吞噬干净,最后化为灰烬。

可温晗像是还能看到那封信,信上写着:“我记起你的眼睛了。”

有些缘,也不知该不该来。

有些人,尚不知该不该见。

明日五皇子就要启程。

温晗看着只剩下灰烬的炭火:“就这样吧。”

没有麻烦的时候,还是别给自己找麻烦了。

鑫爷蹲在一边看着,平日的话很多,今日却安静了。

五皇子走了,前往边塞,又要过上不知那一日就不在的日子,又要过上见不到女子的日子。

或许这样打打杀杀的日子才更适合他。

皇上下旨,让秦澈住进洛府,他做了这么多年的王爷,总算有了一处自己的居所,走的时候秦澈有些舍不得,温晗却说又不是生死相隔,没什么怕的。

可惜秦澈走的第一天,温晗就有点想他,那种挠心尖的想。

温晗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独立自主的人。

自小娘亲是放养,来了这里也是个居无定所的。

她的心总在游荡,养了一只鑫爷在旁边呆着,也从没想过谁,也不知想人是个什么样的滋味。

可她被秦澈宠的不再像之前那么自主,几日未见,她吃饭,想起的是撒娇的秦澈,她睡觉,想起的是卖萌的秦澈。

都说爱情是种病,温晗原来不信,直到自己患了这种病,才知道入骨是个什么滋味。

这样的日子温晗熬了三天,觉得实在不太舒服。

到了第四天的时候,温晗准备去瞧瞧秦澈。

好不容易熬到了夜深。

温晗早早就让丫鬟小厮们都下去休息,自己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换了一身夜行服,准备去洛府瞧瞧人。

鑫爷的夜行服才穿了一半,瞧着温晗要走,小短腿倒腾了两下。

“嗷呜”等等爷。

温晗回头,嫌弃地看了她一眼。

“你要去做电灯泡?”

闻言,鑫爷穿夜行服的动作顿了一下,自己低下头舔了舔自己的小爪子。

“电灯泡是什么东西?我也想当一下。”

温晗还没出门,门前就传来一声声响。

温晗和鑫爷一愣,抬眸向着门前看去。

秦澈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门前。

鑫爷扶额。

“嗷呜”得,不用出门也能做电灯泡了。

温晗嫌弃,身子挡在她前面。

秦澈的头一歪,瞧着鑫爷:“嗯?”

请收藏本站:.bqua。笔趣阁手机版:.bqua

章节目录
书友推荐: 阎浮武事 他比我懂宝可梦 灵笼:十二符咒?我什么都不缺了 民国江湖二十年 我师兄实在太奸诈了 大明:让你死谏,你怎么真死啊? 同时穿越:怎么是少儿频道 魔师! 这个财阀有点良心 诛仙:我,逍遥剑仙,加入聊天群 欢迎光临能力商店! 神话复苏:我的职业没有上限 我的时代1979! 1978从长影厂开始 斗罗:刚成极限,天幕将我曝光了 人在遮天,抽卡成帝 一人之下:请称呼我金色闪光 重生从艺考状元开始 华娱:这个煤老板太懂艺术了! 我刚满级,你们让我当傀儡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