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乡村,正午时分的日头那叫一个毒,十三岁的王大丫嘟着嘴极不情愿地拿着篮子出了门。她长了张典型的乡村丫头的模样,健壮的身板,圆嘟嘟胖乎乎的红脸膛,微有点肿的单眼皮、厚厚的红嘴唇,刚留好的长发没盘起来而是梳一条油黑的大粗辫子,头上别了朵新买的红绒花,这是她前不久用攒的私房钱买的,是现下城里最新流行的样子,戴上后立时觉得自己升级为村里一枝花,左照右照美得冒泡泡,走路时还不时用手摸一下,唯恐绒花掉了。
王大丫抱怨地看了眼头顶上白花花的太阳,这才刚走没两步就觉得皮肤被晒得发红发热,完了!自己这刚刚养白一些的肉皮儿算是毁了,都怪二丫这一肚子坏水的臭丫头,嫉妒自己的红绒花,怕自己美过她,就让娘大中午头的把自己支出来挖菜,明摆着没安好心,别以为自己晒黑变丑了,苏墨哥哥就会多看她一眼。
她恨恨地想着,回去就把二丫最喜欢的那件新做的粉红色碎花裙给剪了,到时…….哼哼!想到妹妹哭得伤心的模样,她心中觉得畅快得意,生起一种报复的快.感来。
突然她脚步一顿,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哎哟,我的佛祖老天爷!那在树下坐着的不正是自己心心念念的村草----苏墨哥哥吗?今年第一次参加童子试就得了案首,听说已经算是半个秀才了,是前途无量的状元种子,偏偏那小模样长得还俊得不得了。
只见树下的少年不过十三四岁,面庞白皙,眉目清秀俊朗,大夏天依旧穿着干干净净的葛布长衫,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一身的书卷气,似在专心地读着手中的书,那斯文沉静的模样跟村里那些晒得黝黑、满身汗臭和烂泥点子的乡村少年截然不同,真不愧是村里唯一的读书人,就往那儿一坐也让人看得那么顺眼、
更别说人家还是天生的读书种子,考上案首那天村里敲锣打鼓,村里人都说苏墨将来可是要做大官的,谁要能嫁给他,那就是未来的官太太,出门坐轿子,喝口水都有人伺候,那该有多神气!王大丫少女的春心当时就怦怦直跳,觉得就算当不成什么官太太,能天天瞧着这么帅的一张脸也行啊!
可惜他父母非说苏家太穷,苏墨爹又太凶悍,让她远着点儿苏家,可她一颗心却一门心思地系在苏墨的身上,只恨俩人见面太少,现在看到心里的情哥哥就是面前,惊喜之下脚步就不由自主的向少年走去,突然看到自己臂弯间的竹篮,眼珠一转急匆匆向另一方向跑走了。
其实如果她再走近一点就会见到她的苏墨哥哥根本没有在看书,而是使劲掐着书的一角,全身气得微微发抖。
虽然已经穿到这具身体有好几天了,李爽还是很不爽,搬个家也能穿越啊?!看个笔记本也能穿越啊?!这叫啥事?她恨不能把手中的书狠狠甩出去。
她本是京市婚纱影楼里的小化妆师,为了上班方便刚刚在离单位比较近的小区租了房子,搬完家收拾东西,无意间在房门旁边敞开的信箱里发现了一本黑色皮手册,乍一看挺高级的那种,手感沉重厚实,手册上有造型古朴的金属扣子,看来是前房主留下来的,本子上有一层薄灰,出于好奇她把册子上积得薄灰抖搂干净,又拿口袋里消毒湿巾仔细地擦了两遍,然后把它放到一边儿,想着过两天联系一下房东,把这个东西再还回去。
等李爽整理完房间,出于好奇地拿起这个皮手册,收拾干净的手册看着更显高档,黑色表皮厚重古扑,皮质纹理细腻柔软,那金属扣子上的图案复杂,像是个家族的徽章,材质似铜似金,像是流传了许多年的老古董似的。
不过既然此物被随意放到门口的废弃邮箱里,多半不是什么重要的物品。好奇心驱使下她打开本子,里面的纸微微发黄,摸着韧性很大,她觉得里面的册页好像不是纸,倒像是用特殊处理过的兽皮做成的。
难道捡到宝了?等她翻看了一下里面的内容,随即打消了刚才的念头,因她发现里面记录得是一个又一个的网文故事,流行的网文题材加点儿悬疑惊悚,血腥残暴的狗血情节,可惜有很多故事都不太完整,只有题目和几句话,明显还未展开描写作者就没了思路,故事很多地方情节缺少连贯性,写得半截拉块的,有些情节则写得匪夷所思,有些则是大段的心理描写,估计这写手把写故事当成他(她)情绪的发泄渠道之一了。
不光情节简单,字迹潦草,那字迹的颜色都不是一个色儿的,看来是作者每每突发灵感后顺手记录下的,以李爽多年看文的经验推断作者是个网文写□□好者,而且是个新手。
李爽嘴角微微翘,话说当年她上高中时被网络上各类小说迷得不要不要的,激动看文之余也做过文学梦,有过这么一个类似的练笔本,不过没写几页就被她扔到一边了,一是动起笔来她才发现,自己是思想上的莎士比亚,行动上的蜡笔小新,虽然不想承认但确实没啥写作天赋,写不了几句情节就进行不下去了,熬几个星期写出的故事自己都看不上眼,就更别说给别人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