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你为什么总穿着黑色的衣服?
——大叔你的剑好好看,可不可以让我摸一下呀?
——大叔,你抱抱我好不好?
——大叔
十二年前的那一日,简非玉推开季府的门,被迎面扑上来的一个软白团子抱了个满怀。
这个团子不是季棠,而是简淡,或者说,是当时的季淡。
那一年,他十八岁,他六岁。
别误会,简仙师并不是什么正太爱好者。他只是从简淡的身上看到了一些东西,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
季棠淘气,自小便是如此。门主屋里的古董花瓶碎了,是他;隔壁王婶的老母鸡毛被拔光了,是他;厨房里刚炸好的小鱼干不见了,是他;街对面陈家千金的裙子又被人掀了,是他是他都是他。
但是简淡不同。他乖巧听话,最难得的是,他不懦弱。
自从简非玉进了府,他每天都跟在简非玉的身后屁颠屁颠的跑,边跑还边喊着“大叔大叔”。
每当这时,简非玉都会俯下身将他抱起来,牵起那细白柔软的小手按在自己刚刚冒出胡茬的下巴上,眉眼弯弯道:“小混蛋,你看,老子还年轻着呢,不是大叔哦。”
摸着嘴唇想了想,简非玉勾起嘴角,一脸坏笑,“乖,叫哥哥。”
白驹过隙的眨眼之间,那个还没有自己的腿高的小团子,现在已经出落得俊秀挺拔如白杨。端端正正的立在那里,不说话,无声响,眉眼一动,波光流转间就仿佛千言万语。
真好啊。
真好。
简非玉不止一次的告诉自己,当初没有带他走,而是将他留在季府,留在自己的徒弟身边,是一个多么正确的决定。
正因如此,他才能堂堂正正洁白无瑕的长大,他的笑颜才能如此让人惊心动魄。
而现在,该是由自己亲手来玷污这无暇的时候了。
天气晴朗,晴朗得让人感觉暖洋洋的,浑身都透着一股酥麻劲。
简淡坐在院子里的石阶上,百无聊赖的眯起眼睛。
啊,阳光好刺眼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总觉得最近的时光,似乎变得更加无聊了。
自从凌善来到府上,季棠就再也不去海棠馆了。这样一来,自己连偷偷去后门给他报信的机会都没有了。
“哎,好无趣鸭......”
简淡拄着脸,暖融融的阳光洒在他白皙的皮肤上,清透得好像淡色的血管都清晰可见。
“少爷有了凌公子,阮眠少爷有了秦公子,就连小姐也见天的偷偷溜出去和陈家的小公子幽会,不对,玩耍......哎,好无趣啊......”
说起来,也不是没有人心悦简淡。
十七八岁的年纪,人又生得清秀挺拔,别说春心萌动的女子了,就连这玄城中的公子哥们看着简淡都觉得心痒痒。
情书收了不少,绣花荷包也快堆满了一抽屉,但简淡小朋友依然是孑然一身。
为什么呢?
连他自己也不太清楚
简淡伸了个懒腰,揉揉眼,从怀中掏出一封信笺,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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