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奈尔得腾出一只手摸了摸被咬的地方,血族的自愈能力很强,被咬的地方早已愈合。
第一次被咬,感觉挺新奇的,没有感觉到疼痛,有点酥酥麻麻的,也没有被冒犯的愤怒和厌恶,反而从灵魂深处生出一丝喜悦来。
“胆大的小家伙,我的血味道如何?”
格莱蒂斯呲牙笑:“喜欢!”
离得近的几位血族都看到小格莱蒂斯目光盯着被她咬过的地方,湖绿色的眸子亮晶晶的,像是想再咬一口,一时间,嘴角齐齐抽搐。
这个喜欢,是把伟大的卡帕多西亚殿下当做食物的喜欢吧?
果然如罗奈尔得所说,是个胆大的小家伙,毕竟血族那么多年历史,敢冲上去咬一个不知是第三代还是第四代纯血的血族,格莱蒂斯还是头一个!
罗奈尔得笑意加深:“喜欢我的血,就要跟我走,我的小格莱蒂斯愿意跟我走吗?”
疑似被当成食物,罗奈尔得不但没有愤怒,反而心情颇好。
喜欢好啊,喜欢到离不开他就更好了!
格莱蒂斯歪着脑袋思考了一下,很快做出决定:“好!跟你走!”
抱着自己的血族好漂亮,气息很好闻,血也很美味,所以,必须跟他走!
其他血族面无表情地围观了罗奈尔得疑似拐骗幼崽的行为,心情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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