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琴温和地流淌,侍者退去,白秦端起红酒杯,浅浅抿上一口。
“谨慎行动,我不会时刻看着你。”
“嗯……不如从南边开始下手吧?我注意到那边有些不安分的家伙。”
“你觉得我注意不到吗。”
“大哥,你过于慎重了吧,”染着浅紫短发,造型时髦的中年妇女晃着酒杯,笑容颇有些不以为然,“有你在,谁敢管我们的事?”
白秦切割着餐盘里的肉排,姿态优雅矜贵,如在这儿用餐的每一位上流人士,“注意你的心态,令绯,不要轻易打着家里的旗号行事。”
白令绯双腿交叠,轻哼一声,仔细瞧着,可从眉尾鼻梁看出他们的血缘关系,“我只是来帮你打理你那些麻烦生意的,你最近似乎很缺人用啊。”
白秦坦言,“不是缺人,是缺关键的人。”
他身边的亲信,达里芬奥不适合站在光亮处,刘铭野干活麻利,有小聪明而无大智。还有三个人,他思量一番,要当臂膀来用,还是不够。
阿加莎是他的左臂,维系着帮派与家族之间的脉络,是他最强壮的猎鹰。然而更多时候,她也无法光明正大现身,他还需要一个明面上足够干净,机灵能干,冷静周全,心思缜密活络,又能保证绝对忠诚的臂膀。然而想碰上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多少得靠运气。
白令绯不知道白秦的想法,她就是看白秦在东方的生意越做越红火,跑过来分一杯羹的,在自己的地盘嚣张久了,难免有些改不过来,与当地官方起了几回冲突。白秦都给她压了下去,把她约出来,不是跟她谈,而是正式警告。
白令绯听得出他言辞间的威严冷意,也就收起那点傲气。白秦都这么说了,再唱反调就是不识抬举。她扭头,冲不远处走近的年轻男人招手,“翰竹,来,跟你叔叔打招呼。”
白翰竹走过来,恭敬地低头,“家主大人,父亲让我来协助念筝少爷。”
白秦微微颔首,道,“熙爷身体如何。”
白翰竹笑道,“一切都好,嘴里总念着您,想您多回家看看。”
白令绯示意他在旁边坐下,教育道,“难得熙爷肯放你跑这么远,跟着你秦叔叔好好学本事。”
白秦道,“熙爷和弗朗太太老来得子,以前都是宠着,现在倒想交给我带。”
白令绯啧声,“熙爷的意思,说翰竹跟着钟启在公司磨练了两年,放到这边来,是希望他能独立在生意上做点成绩。”
白秦指尖摩挲着高脚杯底,似有思量,问白翰竹:“他希望你做生意,又想让念筝带你?”
“是,父亲说我和念筝少爷小时候玩在一块,可以一起进步,但具体如何,肯定还是由您做主。”白翰竹言辞尊敬,垂着眼眸,神情和顺。
白秦淡淡颔首,“那就准备一下,明天搭茜婷的车去海烟市,对接的人到……”
“大哥,你不是说不动南边吗?”白令绯瞪大眼睛。
“你不能动,他可以。”
“那我也要跟过去,翰竹你年纪轻轻的,一个人肯定不行是吧?”
“啊,这个……”白翰竹苦笑着,向白秦寻求解围。
“令绯,”白秦瞥她,“我说话不管用了?”
白令绯撇了撇唇,明显对他的安排很不满意。
她杀人放火是老手,生意头脑是一点没有,所幸有点自知之明,知道白秦跟她解释了她也听不懂,何况白秦压根没有义务跟她解释,他的话就是天。但她还是不爽嘟囔了一句,“那把翰竹派去,为什么不让小筝一块去?”
此时,红灯区的一处酒吧里。
白念筝坐在吧台上,脚丫晃啊晃,耳朵里塞着耳麦,轮流播放流行曲目,声音足以覆盖掉酒吧的音响。
他曾驻足檐下,仰头望着燕子筑巢,问白秦,“白家是什么?”
白秦未答,而是在那日夜间送了他两只灰燕。
金笼子里的野燕扑腾着,徒劳无功地撞着栅栏。
白秦说,“你姓白,所以你只要接过笼子,决定它们的去路。”
他抓着其中一只灰燕,在白念筝面前收紧手掌。幼鸟发出悲呦,软弱尖锐,动人地啼鸣。
白念筝歪了歪脑袋,没有流露一丝心软,白秦反倒松了手,濒死的幼燕摔落在地,挣扎着双足,拼命地微微扑扇翅膀。
“而怜悯,是强者的特权。”
白秦说,“可以怜悯一只完好的燕子,但不要怜悯一只受伤的雄鹰。”
想到这,白念筝忍不住低笑。为了尽可能改掉他玩食物的坏习惯,白秦也算是拐着弯教育他了。
不过嘛,在他眼里,除了那只高高翱翔的鹰,其他的,都只是燕子而已。
“小朋友,怎么一个人在这,你爸爸呢?”一个男人接近,外貌平凡,衬衣上挂着墨镜,右耳打着耳钉,一副流里流气的样子,显然是被他精致的容颜吸引,眼里闪烁着好奇的光。
白念筝眨了眨水灵灵的杏眼,“爸爸在「工作」,让我在这里等着。”
喏,愚蠢的大鸟这就扑扇着翅膀来啦,在小猎犬面前自以为是地展示羽毛,一点没发现这张粉嫩柔软的唇缓慢张开,露出泛着寒光的两排尖牙。
“干什么呢。”另一个男人走近,皱着眉头。
“不是,就是看到这儿有个小朋友,”耳钉男挠了挠头,分心说话之时,没有发现白念筝把指间的寒光收回兜中,“他说他爸爸在这儿工作。”
“是吗,”后来的男人相貌端正清俊,在人多的场合刻意做出漫不经心的站姿——白念筝一眼就瞧得出是刻意的,这是个受过长期艰苦训练的家伙,举起酒杯放到嘴边的动作行云流水,恰到好处地遮掩了他衣服底下见不得人的东西——冲他温和地说话,“你看起来很小啊,你爸爸放心你一个人在这?”
“放心啊,爸爸知道我习惯这里,不会有事的。”白念筝绽开笑容,配合小娃娃这张天使一样的脸蛋,干净纯粹,令人心头发软。
他这样说,两人自然认为他爸爸不是这儿的员工就是老板,耳钉男转过头,与和善的男人窃窃私语,“照影,要不要把这孩子带走?”
风照影沉吟片刻,“先不急,说不准能问点什么出来,省了咱们的功夫。”
“行,听你的。”
白念筝歪着脑袋,看得一清二楚。
他以为唇语是世上所有特工的基本课程呢,难道是因为他看起来太小了吗。
好吧,娃娃脸还是怪讨厌的,明明他已经是遗精的年纪了——第一次还是梦到白天无意间看见的白秦的背肌线条的时候——他亲爱的父亲还是像教育裹着尿布的小孩一样拎着他耳提面命,像摸一条小狗一样抚摸他的脑袋。虽然他甘之如饴,但偶尔用更成熟的目光瞧他,最好有必须需要他帮助的时候,他会更开心的。
风照影穿得像个大学生,t恤夹克牛仔裤,纯良得仿佛被学长学姐拉到酒吧来联谊的那种大男孩,对眼前瞧着顶多十岁的小孩子放缓声音,“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啊?”
白念筝撇了撇唇,“爸爸说不能跟怪叔叔说话。”
风照影嘴角微抽,“哥哥不是怪叔叔,哥哥有事想找你爸爸。”
白念筝哦了一声,“我叫奥斯汀,今年十岁,爸爸很忙,没空。”
两人愣了一下,小孩相貌精致得不像真人,可还是东方人的样子,除了灿金的眸子外完全不是混血的长相,张口是流利得任何东方人都不觉怪异的东方话,却不假思索地报了个西方名字?
耳钉男笑嘻嘻地说,“那奥斯汀,能不能告诉哥哥,你爸爸什么时候有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