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老老实实地上课,按照教授们提供的阅读书目借书看书,写阅读笔记,乖巧无比。
教授们见他不骄不躁,对他更加喜欢了几分。
唯一遗憾的是,方远平再也没有偶遇过朱琳。
他怀疑她是不是结束实习了,或者根本没在校医院实习,只是过来看朋友之类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血色浪漫》在燕大校园里热度越来越高。
燕大学子争相传阅,大饭厅、未名湖畔、图书馆、草坪上、教室里,到处都在讨论和激辩。
“钟跃民特无聊特混蛋,就把女孩当成狩猎对象,轻浮油滑,就是一流氓!”
“我咋觉得他挺可爱挺有魅力的呢,说话有意思,有血性,有男子汉气概!”
“肤浅,打架就有血性有男子气概了?!”
“我喜欢郑桐,说话特逗!”
“小混蛋和老八的爱情,写的特别美,可小混蛋闯祸了啊,真担心他们!”
“小混蛋这个人物写的深刻,他个人的悲剧,其实是时代的悲剧!”
“周晓白写的太漂亮,又是高干子弟,性格又好,太完美了!”
“……”
好多学生通过《血色浪漫》骤然发现京片子的巨大魅力,开始学书里的人物说儿音燕京话,学俏皮话逗闷子。
说你一定要加个“丫的”,也不说我了都说“哥们”,表达不满一定要用“去你大爷的”。
关键是一定要省略量词,说“我提着一个暖水瓶”是不行的,必须得是“我提着一暖水瓶”。
唉,这么一组合,就有点京味了。
不少同学遇见方远平还会追问《血色浪漫》下面的情节,甚至有人跑到406寝室问。
方远平自然不会剧透,一律敷衍推脱掉。
问就是还没写。
见小说这么受欢迎,方远平的几个室友还没看过《血色浪漫》,就特别好奇,写的啥啊?这么好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