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凌师兄。”
这小正太满脸的温柔,越发显得五官生动异常,唐洛洛回想了一下,根据书中记载唐凌对唐洛洛很是痴情,百依百顺,最后唐洛洛为了那个种马还杀了这个最爱自己的师兄,心里异常惋惜,这么一个又帅又深情的男人,那傻瓜也下得了手,终于明白,傻逼们各有各的傻处,但苦逼们却往往都是相似的,这些男二号就是传说中的苦逼们啊!
两天之后,唐洛洛和欢喜在唐门后山忘川峰会合,这里地势险峻人迹罕至,是唐门所在大巴山的第一峰,一眼望去高峰矗立,地势险峻,却又山清水秀、林密草丰,一道瀑布飞泻而下,望之恍如银河遥挂天际,当真是秀丽至极。
这是两人距离上次火并后的第一次见面,脸上还残留着两颗牙齿齿痕的欢喜整整迟到两个时辰,当她气喘吁吁站在唐洛洛的面前,脸色有些尴尬,“不好意思啊,我在估计路程时间长短的时候,忘记考虑自身的因素。”
唐洛洛懒得和她计较,摸着下巴啧了一声,“几日不见,颜如玉笑如花姑娘又胖了哈。”
欢喜白了她一眼,“你找到什么有用线索了吗?还有心情调侃我,想想怎么能回去吧。”
唐洛洛有些默然,自从那一日两人完成从势同水火冰释前嫌相看生爱最终达成同盟的一系列堪比光合作用还复杂的过程,共同分析目前的处境,按照那本种马文的走向,唐洛洛的结局就是种马文里的超级炮灰女。
唐洛洛心里默哀三分钟,一本种马小说里的炮灰酱油和路人甲,如果可以,自己宁可选择打打酱油,叹了一口气,“除了了解一些唐洛洛的身世背景,没有任何有用的线索,你呢?”
“只有这个,”欢喜从怀里拿出了一本小册子,上书七个大字《欢喜纪事唐凌著》,唐洛洛好奇地翻开第一页,上面的笔迹异常秀气,斗大的字书写了几句话,“欢喜,女,十岁,体貌:胖,特征:胖。”
唐洛洛心里崇拜到五体投地,师兄不但是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的发明者,还是近代刑侦相貌学的奠基人,看这简单的几句话,就活灵活现的勾画出一个胖欢喜,赞叹的翘起大拇指,“高,实在是高,得主如此,欢喜,你可以瞑目了。”
欢喜并不搭理她,摸着下巴做深思状,“从男人的角度来说,这小正太也算是未来的泡妞高手,连一个胖妞都肯花心思。”
唐洛洛鄙视的瞥了欢喜一眼,“男人的角度,不要告诉我你是男穿女,我会恶心的。”
欢喜看了她一眼,欲言又止,良久哼了一声,“本人穿越前是中文系的才女,才貌双全,只可惜现在……”
欢喜不再说话,以一声长叹结束她的身份说明,唐洛洛好奇的看着她,“才貌双全啊,形容一下,美到什么程度。”
欢喜抬头挺胸,用力吸口气想把肥肥的肚子屏下去一些,未果,只能放弃,于是破罐破摔的吐出一口气,让小肚腩越发的现形了。
她依旧是满脸的自豪,“曾经学校戏剧社排练白娘子,我演里面的小青,”唐洛洛倒抽一口冷气,偷偷瞄了一眼欢喜那如水桶一般曾经的小青水蛇腰,嘴角抽了抽。
欢喜没有注意到唐洛洛的表情,继续说道:“学校话剧社排练吴越传,我演里面的西施,”唐洛洛浑身哆嗦下,偷偷瞄了眼欢喜那胖到五官挤在一起的曾经西施巴掌脸,嘴角再次抽了抽。
终于明白欢喜为何写种马小说了,这家伙着实是个自恋,为防止她滔滔不绝再说出什么恶心的话,唐洛洛连忙打断她的长篇大论,“那个,欢喜……”欢喜不满的看了她一眼,“说,”言简意赅。
唐洛洛翻了个白眼,望着青山如黛,一株细小的野花在她的脚下摇曳,蹲下身轻抚良久,脸上渐渐转为严肃,郑重的说道:“欢喜,既然来到这个世界,谁也说不准万一我们发生什么不测,是不是就永远消失了,所以无论如何,都要好好活下去,无论能不能回去,都要好好活下去。”
欢喜有些默然,心里却也是赞同唐洛洛的话,只觉得这个女孩子比自己坚强很多,不禁有些感动,“洛洛,你说得对,从开始见到自己这幅鬼样子,我曾经想过也许死了就会回去,可是谁都不敢保证,好,我们一起努力。”
唐洛洛握住欢喜的手,“欢喜,这几天我一直在思考,在唐门遇到那个种马是在十四岁的时候,我现在八岁,还有六年的时间可以改变你我的命运,我要学武,学会唐门高超的暗器功夫,这样在我十四岁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暂时离开唐门避开种马,找个偏僻的地方,安静的过着自己的日子,把种马文改写成种田文。”
欢喜脸上闪过一片古怪,支支吾吾的说道:“洛洛,想法是很好的,不过,我忘记告诉你,文中的唐洛洛是无法习武的。”
唐洛洛蹙眉回想着书里的内容,貌似书中唐洛洛从未显示过自己的暗器功夫,一直是弹琴啊赋诗什么的,“为什么不能?”她疑惑的问道。
欢喜低下头,心虚的不敢看唐洛洛,“因为当初设定人物性格的时候,我把唐洛洛设定为纯洁无暇娇弱善良型,那个她见了血会晕倒,所以就一直不愿意习武。”
“我又不晕血,不过这个原因和练武有什么关系?”蓦地一个惊悚念头涌唐洛洛的心头,“书上所说唐门的暗器向来稳准快狠,难道是用活人练功才能练成?”
欢喜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唐洛洛真的有种欲哭无泪的无力感,我的娘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