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早在几个月前,朱所长就帮朱定下了一桩婚事。结婚的对象,就是城北一个富商的女儿。
朱家虽然有朱所长这么一个派出所所长,在城北地区经营多年,黑白两道上的人脉都很广,很多场面都能说的上话……但是要说朱家有多么有钱,那倒也不至于。
毕竟朱所长的职位在那里摆着,虽然话语权很重,但实际上每个月的工资却并不高。而平时经手处理一些事务的时候,虽然会多少捞取一些油水,但有头顶的一枚警徽压着,也不敢做得太明目张胆。
可是朱所长给朱定下的这门亲事,对方却是个真正的大富之家,那富商在市里市外经营着好几家大厂子,资产少说也有数千万,在城北一带更是俨然有富的派头。
如果两家联姻的话,对双方都有好处。
有了这么一个前提摆在那里,朱所长当然不会同意让自己的儿子,去找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门小户的女儿结婚。
以前谈个恋爱,泡个妞,随便玩玩也就算了……
但是现在要结婚,那肯定没得说,只能一票否决!
还说什么真心相爱,那玩意儿难道能当饭吃?是钞票重要,还是爱情重要?
抱着这样的想法,朱所长对自己的儿子的言论嗤之以鼻。
最开始的时候,朱对家里给他做的这番安排,是死活不同意的。再怎么说他也是个8o后,又是家里的独苗,从小就养成了娇生惯养的性子,那里受得了家里安排……都什么年代了,还在上演这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戏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