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既然你没有异议,那我现在完全从公事角度出发,问你一个问题——金娥姑娘和黄姑娘,这两个姑娘,你到底喜欢哪一个?”
所有人都叫谢金娥为金娥,这是因为现在买地姓谢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而且许多人对于直呼‘国姓’还是心存敬畏,小曲的语气仍是极严肃的,但小曹已经完全迷糊了,“什么?啊?我喜欢哪一个?”
若是要他在两人中选一个更有好感的,那当然不是选不出来——就是两只猫都能说出比较喜欢哪一只呢,但要说小曹对这两个姑娘有什么更进一步的心思,那他可完全没想那么多!小曹今年才十九岁,距离婚龄还有六年,而且,和所有十九岁又痴迷于技术的少年一样,他完全看不出自己有什么必要成亲——成亲有什么好的?
在买地这里,要成亲,首先要把自己的条件写在一张纸上,贴到婚介所去,接受万千人的审视,还要一个个地和婚介所介绍来的女娘见面,彼此讨价还价地写婚书,婚书往往有一本书厚,而这一切是为了什么?
只是为了有个人一起躺在一张床上睡觉吗?小曹是有些不以为然的,固然,他也能从女子的交往中感到愉悦,但这愉悦恐怕未必能比得上攻克技术难题的刺激,因为难题固然难,但它不会改变,只需要不断去学习和挑战就行了,解开之后还能获得极丰厚的回报,而女人——女人实在是很难理解的,就算理解了,又有什么报酬呢?
再说,和女人的交往还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没到年龄之前,发生关系实在是很有风险的,到了年龄之后,哪怕是结婚之后,发生关系也依然是危险的——发生关系会生产孩子,生产孩子就意味着六个月的缺勤,既然如此,那小曹短期内就不想要孩子,他也当然不想结婚。
“不想成亲的话,你刚才为何在大庭广众下,同金娥姑娘谈得那样投机?”
小曲反问小曹,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