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聿顿时心如死灰,闭上了眼睛。
丢人,死了算了。
他一掌遮脸,忽然血腥味呛入鼻中。还没等他睁眼,手腕就被林飞鱼抓住。他蓦地睁开双眼,透着红色看见了林飞鱼诧异惊喜的神情。
“血!”
程聿两眼一翻:“我流血了!”
“不是师爷你的血!”
程聿一听,一骨碌坐了起来,旁边草丛中,赫然是一滩滩血迹,已渗入泥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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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尸之地在山脚。
程聿喜的是找到了,忧的是这山白爬白滚了,到现在一身骨头还碎痛碎痛的。
他从半山往下眺望,那山脚是一片矮房,盖得倒是整齐,就连房屋构造颜色都很相似。
他有些疑惑:“那裏是什么地方”
赵捕头说道:“我们这穷人多,前任县令怕他们作乱,就盖了这一个地方,叫晨曦村,还以十分低廉的价钱租赁给他们居住。”
程聿点点头,末了又说道:“查查王府裏有没有人住在那裏。”
“是。”
王爷的尸身切割得干凈利落,因此并没有在现场残留什么碎肉。只是一刀是从胸口切断,一刀是从盆腔切断,内腑大量的血迹染红了一丈山林。
即便雨水将它们冲淡了一些,但矮草垛也难掩它们的痕迹。
因地面都是草,并没有留下明显的踏痕,一些被踩折的草也在这两天裏直起了腰,更让人难以还原脚印。
许是臟腑掉落,引来了不少兽类夺食,更是破坏了原先的模样,连草都被连带啃噬了不少。
看来看去,似乎只能确定这裏是分尸的地方,而没有别的线索。
程聿打着伞蹲身细看,泥土染血,杂草断落,因天色不明,他手裏还提了一盏灯笼映照。
蓬蒿满地,他欲起身,衣服却被刺儿勾住。稍稍用力就要扯开时,他又想起了什么,重新蹲身回去,提灯照明。
那刺十分锋利,尖端微弯,要是扎进手裏,恐怕要见血。
同样它们很容易勾住衣服。
程聿将身体蹲得更低,灯笼照得更进蓬蒿中。
众人看着他越压越低的身体,小石头忍不住说道:“师爷这是要把土给吃了吗”
“不是要尝尝那些血吧”
“难道要吃草”
程聿抬头:“我没有这个癖好。”
众:“……”
“找到了。”
众人凑了过去,只见程聿手中拿着一小块布料,已被草丛中的刺勾得青线四散。
拇指大小的青色布料,似乎并不能证明什么,可是众人仍很兴奋。
赵捕头说道:“怕是凶手身上的布料。”
一衙役说道:“也可能是王爷的吧”
程聿说道:“不是王爷的,据婢女所说,那日伺候王爷穿戴的是一身天蓝大袖直身的便服,这麻布粗糙廉价,而且是青色,应当是凶手遗留。”
他说着环顾四下,面色庄严得似昏沈天色,让人不敢乱开玩笑。
林飞鱼又觉得他变了一个人。
胆小怕尸、鬼画符、弱不禁风,这些不靠谱的感觉好像都被这一刻的肃色驱散了。
顿时变得可靠起来。
——果然是除了断案什么都不会的师爷啊。
程聿的目光落在一簇半腰高已经干枯的蓬蒿上。
众人看去,蓬松的草上并没有血迹,也没有被折断。
可细看,却有一根几乎与枯草同色的细麻绳,正悬在上面。
摇摇晃晃,落满了雨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