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美味了……”
陈宇的描述一点儿也不夸张,他又不是美食博主,吃东西不存在恰推广的可能,所以一向遵从自己的内心。
好吃还是难吃,从来不会遮遮掩掩,混淆视听。
虽然他不挑食,几乎什么黑暗料理都能吃得下,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鉴别食物味道的能力。
恰恰相反,在这一点上,陈宇比大多数人很有品鉴能力。
再怎么说,他也算得上是个老饕了,很会吃东西。
一大串儿烤鹿舌,尽数被他吃进肚子里,陈宇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将目光落到了搭在碳火中的棒子骨上。
“其实我真的很喜欢吃骨髓,这玩意儿小时候吃得不少,我妹妹以前身体差,家里穷,买不起肉。”
“我妈就经常去市场里捡人家剃掉肉,贱卖的大骨头,牛的,羊的,猪的都有。”
“熬汤炖萝卜吃,棒子里的骨髓,就成了我和依依最喜欢吃的东西!”
陈宇的眼里,涌现出回忆之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