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她读了本市最好的中学,刚一入学就凭一张照片荣登学校校花宝座,追她的人不多,但从没间断过。她一向随心所欲惯了,交往的男朋友没有几百也有几十,最长一个月零三天,最短两个小时,中间几乎没有空档期。而分手的理由却很专一,玩腻了。
看你眼睛看腻了,你手不好看了,总而言之,我对你没兴趣了。她对那个交往一个月零三天的男生唯一一句还算温柔的话,以后,看见我这种女生就要离得远点,越远越好。
那个男生应当是挺好看的。总之在含烟近似鱼的记忆中,对他勉强有个大概的印象。
性格温顺,生了双很野的手。该怎么形容呢?用她粗鄙些的言论讲,那是一双能把女人弄到高潮的手,甚至完美得没有半点瑕疵。但这份完美在他几次旁敲侧击她家庭情况后逐渐消磨殆尽。
姓江的,净招惹凤凰男。不对,她不姓江,她早就改了名字。秉持着这样的想法,厌恶感与日增生,他每一个曾让她痴迷的部分顷刻便成了垃圾。
于是几天后,她提了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