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你是莱恩?”警长带着确认的眼神,确认了一下系统内的名字,眼神里也带着一丝畏惧,“一个月干掉6个家伙的那个?”
“我这么有名么?”莱恩挠了挠头看上去像是一脸腼腆。但他心里的想法却是,这个记录已经被打破了,前天一天他一个人就干掉了六个,不过还好那是上一周的事情。
“怪不得你小子是在重案组的。”警长一边给莱恩做着现场记录,拿着莱恩警徽的皮套上面重案组的标志,“你们组在纽约可是被叫市长特派小组,据说伱们小组少有手上没人命的。”
“你第一次开枪的感觉和现在一样么?我第一次击毙了一个拿着枪抢劫的白人小鬼,可是吓死我了,你永远不知道敲开的下一玻璃那边是什么人。”
莱恩听着警长的话,倒确实回忆了一下自己第一次开枪的经历,那是一次简单的巡逻,也是一样的随机射手。他记得似乎除了身体出现第一次神经皮层活跃导致的兴奋和肾上腺素带来的影响之外,他确实没有什么多余的反应。
实际上百分之九十的警员在其服役的二十年时间里,可能都没有开过枪,而第一次开枪后导致嫌疑人死亡的,又只有其中的百分之三十。
所谓的开枪,就是一次从静止到爆裂然后又一次恢复平静的过程,瞄准时足够冷静,扣动扳机足够果断,在扳机回弹到适合距离时再次扣下,之后重归冷静。观察、瞄准、开火、观察,一场交火无疑是由这几个流程循环往复。
“好吧,既然你是重案组的,就先回去吧,如果有什么我想现场调查科或者指挥中心会和你这边联系的。”警长根本不愿意多留莱恩一秒,只是赶紧打发他离开。
莱恩也是懂事的离开了现场,一路向着5-4分局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