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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初见食人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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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车水马龙的城市,出生在大梁山脚的他更喜欢丛林。

在很小的时候,牧歌便经常和他的爷爷一起进入大梁山狩猎采药。那位老人并没有觉得自己这位小孙子年幼碍事,反而时常会传授他一些与打猎有关的经验与知识。

【要懂得敬畏自然】

这便是那位老人传授牧歌的第一课。

在进入大山后一定要收起身为人类的尊严,将自己的身段、尊严放到最低,一切都要以活着为中心。

随后便是要学会【观察】。

丛林是动物的家,从出生到死亡,它们一直生活在这里。而相应的,丛林也会记录这些动物留下的生活痕迹。

想要获得这些痕迹,就必须要留心观察。

比如在进入无尽森林后,牧歌便发现一种【噬糖】类昆虫经常出现在自己等人身旁。

这种昆虫和主世界的苍蝇很像,它们经常会盘踞在动物的尸体或者排泄物四周或者表面。

这种生活习惯会让人觉得它们是在吞吃某些腌臜的东西,实际上它们需要的是从这些物体内析出的糖分。

这类昆虫的嗅觉异常灵敏,隔着很远的距离就能闻到食物的味道。而当它们大规模聚集时候,便意味着周围一定有某些大型动物的尸体或者某种可怕的食肉动物。

此时在牧歌等人的前方飞舞着密密麻麻的噬糖类昆虫,这说明他们前方要么有着许多尸体,要么就是隐藏着许多大型食肉动物,因为后者身上的血肉残骸同样可以吸引这些昆虫。

轻轻安抚了一下自己怀里的两人,示意他俩悄悄跟着自己后,牧歌悄悄扒开了身前的灌木丛,开始向前匍匐。

而在向前爬了两三分钟后,他们身前的灌木骤然一清,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尸横遍野的空地。

至少三十具人类尸体横陈其上,这些人类的死相极惨。他们就像是被推土机正面碾压过一样,没有一个人的尸体是完整的。

在这些人类尸体旁边,还有六具身高三米,满身绿毛的怪物尸体。

它们的双臂粗壮,长着锋利指甲的手掌里还死死的握着一根根粗大的石质狼牙棒。

显然,击杀这些人类的就是这些绿毛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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