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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走到门口去,跳开门帘,借着廊檐下幽幽红灯去望那在夜色里婷婷走回的女子。
静香,京都艺伎界又一与百合齐名的最当红的艺伎。
只是杜仲的目光只是浅浅从静香面上滑过,便落在静香身旁一个男仆的身上。艺伎界古往今来有这样的规矩,凡是艺伎出门赴宴,必须有男仆跟从。一方面是为艺伎提着三味线琴箱,另外是为盛装的艺伎打点琐事;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艺伎,免受醉酒客、登徒子的打扰。
与盛装的艺伎比起来,那身穿黑色长袍、头戴斗笠的男子几乎是隐身于夜色中的。人们的眼光都被艳光照人的艺伎吸引去,没人去注意她们身边的男仆。
杜仲倒好像是例外。
毕竟是中国男人,杜仲看着那艺伎从夜色中渐渐走来的大白脸,只觉宛如夜半撞鬼;他还是看着她身边的男仆更舒服些。
可能国男人看见杜仲这副表现,也只会暗骂杜仲不懂国古典之美。不过杜仲当然不在乎,那大白脸再好看也只让他觉得毛骨悚然。不过他还是愿意出入这艺伎馆,支付每个时高达上千美元的砸人资费,只为显示男人的身份和地位。
摆谱嘛,就像国人有吃黄金宴的一样。明知道吞金会死人,那饭菜也不会因为包了金箔而变得多好吃,可是还是有人趋之若鹜——他们要的不过是被人艳羡的目光
静香终于盛装而来,含笑与杜仲交谈,始终极有眼力见儿地给杜仲杯中倒满清酒,让杜仲面前的餐碟中总有食物。杜仲是粗犷的男子,大声地笑,日语也得很不错。
静香似乎也极欣赏这位客人。虽然长相粗犷,一看就是混黑道的,却很懂礼节,并不似某些黑道人物故意占便宜。
杜仲喝了几杯,推开弟的搀扶,出去如厕。长廊之下,恰与静香之前的那位黑衣男仆邂逅。那男仆终于抬起头来,隐在斗笠之下的面孔朝向杜仲呲牙一乐。
男仆将杜仲拉进一间库房里,摘掉了斗笠。杜仲惊得一身冷汗,一把握住那人的手,“我的天啊,二少,真的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