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一起快十二年了,是不是许怀星开始觉得,他为向初做的太多了。
向初第一次见到许怀星,是在高三上学期的分班考试。
那是2008年的八月,暑气未散,气温依旧在三十七度左右,不上不下。
向初穿着长袖长裤,衬衫扣子一丝不苟地扣到最上面一颗,他身上没有一点十七岁少年该有的热烈和朝气,不愿意和人交流,讨厌皮肤裸露在空气中的感觉,于是用层层包裹的方式给自己造了一个简易的茧。
数学考试开始前五分钟,风扇在头顶小幅度地转动,向初望着黑板走神,鼻尖上噙着一层细细的汗珠。
一个穿着球衣的男生出现在教室门口,汗涔涔的,额头上带着黑色发带,帅气又张扬,他确认了考场号,抱着篮球走进教室,在唯一一个空位上坐下,也就是向初后面。
从前往后传卷子的时候,向初的指尖碰到了那个男生的掌心,下意识缩回手,却被轻轻攥住了。
许怀星身体前倾,小声说:“同学,给我抄抄你的选择题答案呗,考完了请你喝可乐。”
向初没理他,答完卷子就趴在桌子上睡觉,无视身后男生戳他后背的小动作。
但是考试结束,那个男生却在走廊上拦住了他,给了他一瓶可乐,冰的。
向初不解地看向他,那个男生笑着说:“我视力很好的,你睡觉的时候没压好卷子,我都能看见。”
很快,分班结果出来了,他和许怀星成了前后桌。
许怀星动不动就踢他凳子,缠着他讲题,向初被闹得烦了,转过头,在草稿纸上给他写运算步骤,却从来不和他对视。
许怀星撑着下巴,他没有看向初写的计算步骤,而是在看向初,看他伸出袖口的细白手腕,看他右手中指上的茧,看他小巧的耳垂,看他压在眼镜下面的秀直鼻梁,看他念公式时小幅度张合的嘴唇。
他觉得向初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人。
他喜欢向初。
他说:“向初,你的手真好看。”
又说:“别的地方也好看,哪里都好看。”
向初不知道许怀星为什么要对他这么殷勤,他不合群,体育课也是坐在树荫下看书,但许怀星每次打完篮球都会跑过来坐在他身边,递给他一瓶冰可乐。
那时候他尤其痴迷于晦涩的情诗,比如聂鲁达的诗集,《二十首情诗和一首绝望的歌》。
许怀星非要和他一起看,靠得很近,在他耳边蹩脚地念情诗,四周的空气都热烫起来。
“有时候我在清晨醒来
我的灵魂甚至还是湿的
远远的海洋鸣响发出回声
这是一个港口我在这里爱你。”
向初厌恶一切肢体接触,本能抗拒和人交流,他只想缩在自己的壳里。
但他没有拒绝许怀星的靠近,也没有拒绝许怀星给他的可乐,他喜欢可乐,喜欢气泡爆开的瞬间,那是他单调乏味青春期里唯一的惊喜。
有一天晚自习结束,许怀星跟着向初上了21路公交,坐在向初后面一排,塞给他一只耳机,耳机里在播放五月天的新歌《如烟》。
一曲完毕,许怀星说:“如果下次月考,我能考进年级前十,你就答应和我谈恋爱,怎么样?”
许怀星是向初见过最聪明的人,只用了两个月,就能把成绩从中下游提到年级第五,总分刚好比他少两分,就像是故意的。
许怀星站在年级大榜前,笑容那样明亮,仿佛周身都是光芒,他说:“向初同学,你是不是要兑现承诺了?”
向初才意识到,他是掉进许怀星布下的陷阱了,但他好像输的心甘情愿,如果许怀星会在下面稳稳接住他的话。
十七岁的恋爱,是滚烫的温度,是没有尽头的热烈。
他们在漆黑的操场上偷偷牵手,在教学楼的天台上接吻,在狭小的厕所隔间里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