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牌上写着徐家汇海格路831号,周围环境是极安静的,像是在法租界的深处,高大的围墙上爬满了藤萝青苔,随着风慢慢的摆动,透过洋铁门,能看到里面是三层小楼,英国样式,严谨而典雅。墙根处爬满藤萝,门廊下有简单花草,外面则是大片草坪,一切与普通富人家无异。
不多时跑来一人,叫下人们打开了大门,他似乎与大哥大嫂已经熟识似的,将他们迎了进来。
令人诧异的是,来人穿的并不是一般的衣服,而是笔挺的军装,穿的一丝不苟。
邵宜卿同来人笑道:“小许,他人呢,怎么不见他出来?”
被称作小许的年轻男子啪的稍息立正,行了个军礼,脸上半点表情也没有,张口道:“大小姐,军座正在花园里喂兔子,容我去通报,请在客厅里稍候片刻。”
方振皓看到大嫂邵宜卿的脸色顿时沉了下去,她转身拉紧白狐披肩,踩着婀娜的步子往花园走去,丢下一句话,“不用了,我去找他。”
许珩脸色未变,指挥下人接过行李,对方家兄弟道:“二位先生,请这边走。”
方振皓是在花园里见到邵公馆的主人的。
中式的丝绸衫子,颜色是很挑人的米白,穿在那人身上却正好,松垮垮的雪纺绸上居然连一个折印也没有。那人坐在一把躺椅上,却朝前弯下腰,正做着什么,神态很是仔细专注,连一脸不快的邵宜卿站在身边也没理会。
“衍之!”
那人抬起头,眼神斜斜上挑,看着站在自己身前的女子。
他很年轻,约莫二十多岁的光景,皮肤很白,五官分明,儒雅里透着一股英气。
方振德站在弟弟身边,说道:“那就是你大嫂的弟弟,邵瑞泽,今年二十九,比你大三岁,已经摸爬滚打了十几年,很老练的。”说着点了点头,“你呀,多跟他学学,准没错。”
方振皓咧了咧嘴,不置可否。
“衍之,你姐夫的弟弟今天回国,姐姐不是让你换身衣服等着吗,怎么还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
邵瑞泽一副懒洋洋的神情,又低了头,专心的用军用匕首把手中的胡萝卜削成小块,然后扔在地上,邵宜卿低头一看,自己脚边不知何时卧了一只毛茸茸的白兔子,白白胖胖煞是可爱,用小爪子捧住胡萝卜啃得正香。
顿时气不打一处来,邵宜卿伸手就揪住弟弟的耳朵,毫不客气的吼:“你姐姐连只兔子都不如?!”
邵瑞泽身手倒是敏捷,一下子挣脱捂着耳朵站起来,一副无可奈何的神态,几缕黑发自然而然的垂在额头,凭空添出许多不羁潇洒。他耸耸肩,眯了眼看了看四周,咧开嘴懒洋洋地笑:“姐呀,自然是你比兔子金贵,但我昨晚喝醉了,不喂它可是会饿死,姐,你这么大度肯定不会和只畜生较劲,对不对?”
邵宜卿戳戳他脑门,“少给我耍贫嘴,过去给你姐夫和南光打招呼。”
邵瑞泽朝方家两兄弟看了看,然后弯了腰抱起兔子,交给站在身后的许珩,许珩立即敬了个礼离开。方振皓看到他慢慢走了过来,宽松的中式丝绸衫子柔顺地垂着,一走动就勾勒出挺拔身形,他觉得邵瑞泽虽然懒懒散散,但走路很有章法,有股内在的精气神,仿佛是经历过什么异常严苛的训练。
邵瑞泽在两人面前站定,微笑着开口,“姐夫,许久不见了,生意怎么样?”
“马马虎虎吧,衍之你也知道,现在的世道呐,哎,对了,上次的事可多亏了你。”方振德显然已经习惯了邵瑞泽这种懒洋洋的状态,没有丝毫不悦。他转了头,拍了拍方振皓的肩,“这是舍弟,方振皓。”
邵瑞泽对着方振皓伸出了手,微笑道:“姐姐经常提起你,留洋的才子,久仰。”
方振皓愣了愣,连忙伸出手去握住,也微微一笑,“过奖了,邵先生。”
手上的触感让他微微一怔,邵瑞泽的手很软,皮肤细腻,但右手食指第一关节和虎口上有一层薄茧。
这个人,是使惯了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