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像疯子一样使劲的跑,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跑出南京城,跑出去找活路……一路上经过的地方都是尸体,烧死的,打死的,各种各样的,呵……你说我怎么就没死,就是那个狗屁的大佐下的命令,写在我的西服上,真是讽刺,我要靠着日本人的命令才能活着跑出去……”
“农民们可怜我给我吃的,把我送到一处地方,我跑得累了,坐下来休息,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女人,抱着她的孩子。她伤得很重,喉管那里结成了黑红色的血痂,我知道她很快就要死了,她挣扎着向西挪动,却看到了我,她就爬过来,在我面前停下,痛哭流涕,求我带走她的孩子……”
“我当时吓傻了,脑子都不知道怎么想的,就觉得孩子是个累赘,我想,我他妈都要死了,凭什么要把你的孩子带出去,再说了!老子连手都没有!老子是个残废!老子也想活,老子也想活!”
“她抓着我的裤脚,连声哀求我,说她要死了,求我带走她的孩子,我怕,我害怕,我吓的跳起来,我想跑,可是她还是拽着我的裤脚,哭着恳求。我……我……我就狠狠地踹了她,踢她,叫她放手……放手……”
方振皓一言不发的听到最后,苍白着脸色,一双乌黑的眼睛却望着他,挥手狠狠给了他一拳。
沈思杰一动不动,仿佛被那扬手一拳打得懵了。
“亏我还觉得你是个爷们!你对了女人……她又没有求你救她,她只是希望你带走她的孩子,沈思杰,你,你!”
他再也说不下去,闭了闭眼,只有急促的呼吸,泄露了心中激烈起伏。
“是,是,我他妈就是个懦夫,就是个脓包,我他妈不是男人。”沈思杰发疯一般捶打着自己的大腿,嚎哭了说:“我怕,我想活,那女人的眼睛和孩子的哭,天天都在我跟前,我他妈都不敢睡觉,一闭眼,就看见那女人抱着孩子朝我爬过看来,抓了我的裤脚,求我,我就只能听见她求我的声音……跟鬼一样……呜呜呜……”
“我是个混蛋!”
他捂了脸,泪水涔涔,嗓音嘶哑叫着,再也说不下去。
听到那人哭得撕心裂肺,满面的鼻涕眼泪,方振皓想说什么,却再也说不出来了。
他久久低头,沉默间不辨悲喜,仿佛化作石雕木刻。细碎的沙沙声打在窗上,外头不知何时下起雨来,阴沉了整日的天色终于黑尽。
方振皓静立了一会,拿起毛巾递给他,戳了戳,最后干脆整个贴在他脸上。
沈思杰哽咽几声,按住毛巾垂下脸,肩头颤抖加剧。
“我记得,你们沈家也算……怎么就偏偏就不跟了去后方,就留在南京了?”
“现在想起来,我真觉得自己眼睛不只是瞎了,而是烂了,竟然会跟一帮人渣为伍!”沈思杰声音像是哭又像是笑,“我也是个混蛋,总是嫌名气不够大,名头不够响,听那一帮人说前途无限,就脑袋一热,鬼迷心窍跟着去了,还特地学了几句日语,什么‘为皇军服务我三生的荣幸’。总之,是我是自作自受。”
上海滩的花花公子,专注花边新闻专门搬弄是非,居然对了日本人拍案而起,丢了双手沦落成乞丐,也只能说是造化弄人。方振皓想着摇了摇头,说:“想不到。”
沈思杰吸吸鼻子,抬起眼,苦笑了说:“可我也想不到,你竟然在这里照顾这帮穷鬼,管他们吃管他们喝,跑前跑后,要我想,你应该早就去重庆吃香喝辣享福去了。再说了,上海还在打那会儿,我看了报纸发现罗店那里有个医生长得像你,就想,妈妈呀,莫不是脑子有毛病吧,那地方死人都是一堆一堆的,居然有傻瓜自己往枪口上撞?”
方振皓只轻描淡写应了一声,又听沈思杰咳嗽了说:“我也想不到,那个只会吃喝玩乐的花花公子司令,对,就是那个邵司令,领了几十万东北军一枪不发逃进中原的花花公子,他混蛋不混蛋?全国上下都骂,打仗的时候钉子一样扎在罗店,日本人就没从他那里讨了丁点便宜,罗店大捷一出来,全国上下那是赞不绝口。”
“就说那租界里的漂亮妞儿,还要组个慰问团,去医院里探望重伤的抗日英雄。”他说着自嘲笑,“人家那才叫划算,名利钱权女人,都有了。老子也骨气了一把,可有什么,非但没赚,还赔上一双手。”
他低头伸出手臂,看到那肉团子,一阵的惶然。
“混蛋和英雄……”方振皓坐下,目光看向他说:“你不自己也说了,骨气了一把。假如不是为了‘骨气’两个字,你犯得着去顶撞日本人么?”
沈思杰抹了把脸,却呵呵笑起来,“反正你肯定觉得他是英雄,一万五千呀,一万五千呀,别说我,就连南京城里日本人说起来,都说‘那个支那人,虎将,勇士!’只可惜,日本人怕是恨他恨得入骨,很得不碎尸万段的。”
方振皓黯然而笑,却不想接话。
他想起那挺拔背影,不觉又发了一阵呆,心口隐隐作痛。
之后一连几天都是阴沉沉的天气,是越发的冷了。
报上的消息也如阴沉沉的天色一样,沉甸甸的压着人的心。
从武汉到重庆,从报纸到街巷,到处都在沸沸扬扬传言着一件大事:日军进攻山东时,省主席韩复渠不战而放弃济南,下令焚毁省政府,名曰“焦土抗战”,军队不放一枪退出山东,几天之内把整个山东拱手让于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