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辰令各处巡抚都御史查勘灾荒地方,赈济贫民,从户科·给事中刘洙
请也。
○己巳免湖广荆州、岳州、辰州,四川重庆、叙州、马湖,贵州思南、铜仁八府正官来朝,以采运大木故也。
○吏部覆奏:“江西·通判陈达、奉碧、梁奎,照磨马聪,县丞马环,主簿孟祯,典史孔卓、江海、区瑞,巡检
李雄、马钦,仓副使李刚,驿丞林世美,训术苏大观,指挥邢世臣,千户许政,义官郭希祚,俱死于贼,宜有优恤。请以其子或弟侄一人充司府州吏出身,不愿者荣以冠带军职,进袭署一级。”许之。
○癸酉南京礼科·给事中徐文溥等言:“顷因灾异,礼部奏请修省,伏读圣谕曰:‘事关朕躬者,皆已知之。’臣惟兹一念之诚,足以默孚上帝,迓续休命矣。虽有灾沴,何患焉!陛下诚能经筵以讲学,早朝以勤政,下宽恤以安人心,躬献享以重宗庙,孝养以奉亲,诚敬以事天,舍豹房而居法宫,远嬖幸而近儒臣,禁中不以贸易,皇店不以罔利,边兵归之原伍,番僧斥之外寺,俳优不昵,积藏不私,马氏已醮之女不充于下陈,马昂枭獍之族不授以兵柄,停各处之织造,罢不急之土木,裁官校之带俸,革军匠之投充,仓局门库之内官必裁其冗员,河路鲜船之进奉必禁其骚扰,出留中之章奏以达下情,罢传奉之官员以慎名器,则是圣谕所谓事关朕躬者,非徒知之,一一见之行事。如此而不转祸为福者,未之有也。”不报。
○甲戌泰陵桃谷口西小长谷雷震,山脊大起,寻熄。
○巡按贵州·御史李显论劾:“巡抚·都御史曹祥愎而自用,疏而寡谋,当都匀苗兵雠杀之初,使能拊循,未至为害,顾轻信戴敏之言,辄调永保等处土兵。时侍郎刘丙、都御史秦金皆谓:‘未可。’祥独发檄迫遣。土兵贪暴无纪,遂恣凶残,所遇清平、兴隆等卫,强夺军器,焚毁署舍,已不忍言。至进哨之后,又杀虏独山州民二百余人,各塞财物被劫一空,铜仁、龙裏、威清皆不得免,且故纵苗贼得以乘机烧毁清平屯堡十有八处,关厢庐舍二千八百四十余间,死者七十七人,逐窜者百四十余人,掠仓谷千一百九十余石,其在民者不可数计。今虽遁入香炉山塞,而地方之受祸亦惨矣。祥乃托疾闭门,束手无策,所调土兵,莫肯用命者。祥于此,将何所逃责耶!况纵书吏受赃,又自纳土官赂,为请袭职,其不法尤多。乞即罢黜,别选贤能以代,庶苗患可除。”吏部议覆,乃召祥还京,仍令法司以显所奏详勘议处。
○乙亥翰林院·侍读温仁和丁忧服阕覆职。
○补荫礼部·右侍郎兼少詹事
萨琮孙
世荣为国子生。
○湖广巡抚·副都御史秦金以采取大木糜费不訾,请以金沙州料银永留本处,以备王府及军卫月粮支用。户部·尚书
石玠等奏曰:“贵州地狭民稀,其所用度率仰给于邻省。前项料银旧例皆系贵州官军折俸支用,先年虽尝奏留本省,乃一时之权宜,岂可遂以为例?见今湖广拖欠贵州起运本色粮无虑数十万石,若再扣留前银,贵州地方其何以堪?宜暂留本司,候大木取完,地方颇足,仍照旧例,听贵州关领回还,以为官军俸粮支用。”从之。
○鸿胪寺带俸大通事光禄寺·署正舍诚
九年考满,吏部拟升中军都督府经历。诏升诚鸿胪寺少卿,仍旧带俸办事。
○丙子改河南布政司·右参政王溱为甘肃行太仆寺·卿。
○河南原武县大雨雹。
○丁丑礼部·尚书
毛纪覆奏:“太监刘允
往乌思藏赍送佛供,番夷道路险远,劳费重大,况今运道淤浅,舟楫难进,大木粮运,沿途阻滞,宜酌量轻重缓急,以赐番诸物付其使锁南坚参巴藏卜等顺赍以回。”得旨谓:“已有成命,锁南坚参巴藏卜等十名,仍俟刘允同行。”
○南京吏科·给事中孙懋
等言:“织造·太监史宣奏管闸·主事
王銮、沛县·知县胡守约,俱下之诏狱。南都初闻,意銮与守约必有稽迟御用重情。继闻宣在途酗酒作威,肆行凶恶,所过州县,纵令家人索赂打干,多或百两,且声言上赐之黄棍,听挞死官吏勿问。已威逼宿迁主簿孙锦,杖泰州船户孙富,俱死矣。宣所过邑裏逃窜,鸡犬不宁。迩者朝廷用御史王崧言,定为禁例,曳船夫上水不过二十名,下水不过八名,违者许抚按等官奏闻重治。此旨甫下,而宣首犯之,銮、守约覆为所中伤,远近闻者,莫不沮气,何禁令之足行邪!乞将宣寘之重典,銮、守约覆其原任。”不报。
○山西辽州、和顺、榆社县大雨雹,伤田苗,人畜有死者。
○戊寅升湖广郧阳府·知府
王震为河南布政司右参政。
○发银五万两于河南,并移开封府东南州县及南阳、汝宁、汝州仓粮于有菑处所,以备赈济,从巡抚·右副都御史李充嗣请也。
○太监秦文传旨:“中军都督府带俸都督·同知王瓛于本府佥书管事。”瓛,起自军校,不二年登五府,朱宁之力也。
○庚辰以灾伤命巡抚都御史等官赈恤顺天、永平、保定、河间四府贫民。从御史牛天麟请也。
○荫故吏部·尚书
屠滽子仕为中书舍人。
○太监萧敬传旨:“以御马监·太监孙清镇守河南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