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二
正德二年闰正月
○乙巳朔。太医院·院使王玉乞休致。许之,覆其右·通政,令给驿以归。
○升羽林·前卫·指挥·同知萧通等十九人,各一级。通等自陈从征宣大,有督阵之功。兵部覆奏亦谓:“共功勤与所升,当先诸人同。”而其实冒滥云。
○丙午上疾愈视朝。
○广西·参政谢湖奉敕往莅田州府事。故·士官·知府
岑猛已降福建·平海卫·千户,迁延不行,及
湖至,覆陈兵自卫,拥据府廨,挟改府佐官职。两广总镇等官以闻,兵部言:“猛之祖母岑氏又奏乞,容猛于广西极边率部下立功,以便祭餋。宜移文镇等官详议,驰奏裁处。”从之。
○夺故·永平大长公主府第,为酒醋面局。外厂署局事·太监周魁
奏:“内府衙门,凡柴薪、草束、竹木等,顷俱有外厂堆积,以防风火。而本局地方窄小,堆积草束,逼近内供用库、织染局,虑有不虞。”上命:“即立外厂。”魁
等乃访求主第,因匿主名,但谓:“其居为长陵卫·指挥李庆故赐宅,今已废矣。”主孙
李梅上历陈:“祖让,洪武中选任仪宾,永乐初以功授驸马都尉,加封富阳侯,乃赐今府第。御赐大长公主遗像,及凤床班剑等物,俱在焉。本局以为废宅而献之,实妄也。”下工部议:“魁
等筑造外厂公务,而梅所陈乃实情,未敢定议。”上命:“工部给与价银一千二百两。”
○丁未升赏宣府·前卫·指挥·佥事
张澄等十四人有差。录其虞臺岭,解围功也。
○太监李荣传旨:“边关隘口等处,切近京师。旧设守备内官,其仍旧。添补蓟州黄崖口等营以都知监·左·少监屈让,臺头营以都知监·右·少监王鉴,永平、太平寨、青山营以司设监·左·少监万钊,遵化、栾阳等关以印绶监·右·少监刘睿,刘家口营以都知监·左·监丞高永,蓟州鮎鱼石等处以印绶监·右·少监李准,峨嵋山等营以御马监·右·少监冯旺,黄花镇以都知监·左·监丞张晣,天城兼管神锐以御马监·左·监丞张仁,怀安卫等处以都知监·左·监丞王景,和龙门所等处以都知监·右·少监孟山,各为守备;万全左卫等处以都知监·右·少监毕安分守。”
○荣又传旨:“升冠带舍人魏英、张容、张寰,舍人谷大、马山,为锦衣卫·世袭·百户。”英等,乃太监魏彬、张永、谷大用、马永成之弟也。
○命:“监察·御史刘庆、阎睿、赵佑、房瀛、陈钟、孙迪、刘子厉查盘大同等处边储。”
○戊申赐赵府·毗阳王妃李氏,餋赡米岁百石。
○虏之入花马池也,杀伤甚多。下巡按御史邢缨查勘,因劾奏:“都指挥·佥事
张恺等懈于设备,指挥使任玺等缓于截杀,兵备·副使高崇熙
失于戒谕,知州洪恩等又不能保聚人畜,俱当逮治。”并劾:“署都督·佥事
曹雄、镇守·太监刘云、巡抚·都御史杨一清不能无罪。”诏:“逮恺等问,宥雄而夺其俸三月云。一清以迁官去任,己之。”
○己酉升巡抚·陜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张泰为大理寺·卿。
○升太医院·院判李宗周为本院·使。
○佥署都督·佥事
李昂坐幼官舍人营。
○太监李荣传旨:以都知监·奉御郭奉管神机营、右哨头司,赵瑛管三司,崔林管中军、右哨二司,右·监丞温暹管三司。
○庚戌录故·司经局·洗马杨杰子毓坤于中书舍人,习字出身。杰,旧东宫讲读官也。
○先是,给事中艾洪等劾太监高凤并侄锦衣卫·指挥高得林纳贿谋升。有旨:“准凤致仕,得林管事如旧。”及大学士刘徤、谢迁
之致仕也,给事中吕翀、刘茝
又上乞留之。南京·协同·守备·武靖伯赵承庆传其奏稿,办事官冯垚录邸报往,应天府尹陆珩以之传示诸司。于是,兵部·尚书
林瀚闻之嘆息。南京·给事中戴铣、李光翰、任惠、徐蕃、牧相、徐暹亦劾凤、得林,又与南京·御史薄彦徽贡安甫、王蕃、葛浩、史良佐、李熙、任诺、姚学礼、张鸣、凤陆昆、蒋钦、曹闵、黄昭道、王弘、萧干元等各具言:“健、迁
先朝元老,不宜轻去。”又言:“上晏朝废学,与六七内臣新进佞幸,游宴、驰骋、射猎等事。”上大怒,差官校械系铣、彦徽等下镇抚司狱鞫之,而任诺、王蕃诡奏事,不与知。狱具,请法司拟罪。词连承庆、瀚、珩、洪、翀、茝、垚,诏:“承庆、瀚、珩姑勿究。承庆停半禄闲住,瀚、珩各降三级致仕。杖茝、洪、翀
等三人,铣等六人,彦徽等十二人,于阙下。昭道、弘、干元、垚逮未至,即南京阙下杖之,俱令为民。”既而,吏部拟:“降瀚为浙江·布政司·右·参政,珩为两淮·都转运盐使司·同知,俱致仕。”报:“可。”
○辛亥户部·主事
钟文杰清理云南、四川盐课,条上十二事:“其一
惩改拨。云南盐课黑井,为上次则顺荡;而白安山、大师、邓琅猴、鹤庆、丽江所属等井,皆其下者。四川盐课,大宁最上;云安、仙泉则上之次;郁山、华池、渰井、福兴为中;而上流、富义、广福、新罗、罗泉、黄市、永通、通海,皆其下者,报中之价、等第不同。近年,奸商累以贿赂,改拨年分,盐法坏败,宜令巡抚官查究,以惩将来。其二诘引目。各处□盐老引,俱不截角缴官,典当转卖,影射百出。今后客□查其原给单引,如过违年例,俱各住支。仍行布按并运司官,照验领过引目曾否截角,则影射之弊可息。其三究侵欺。盐场设有总催牌首名目,递年盐价牌首征之,总甲收之,遇蒙恩宥,则竈丁不得沾惠。官府究追,则止小民拖欠,侵克隐匿。莫若府县各拨相应人户,催办课税,以便于民。其四定银盐。四川大宁场额盐一千三百二十引,每引折银二两。然大宁卤鹻之地,每岁可增一千引。云南黑井场额盐一万八千六百六十四引,每引折银七两。然黑井鹻卤多柴草,便每引可增银乙钱。欲乞将二处照数督征,折色解部。其余井场,并令照旧,召□中纳。其五
立查同。各并总催每遇支盐强者,执称井塌丁逃,狡者却覆朦胧洒。派□人老死他乡,莫知控诉。宜仿两京放粮官查同之法,提举司具查同引目手本,付各□赍至,盐法官处比对数目。既同,限盐课官几日支完,如过期不支,治以重罪。其六缴底簿。南京户部所发印编,勘合底簿,流通文簿,各提举司多不填註,缴报诈伪,无所稽考。宜令照各□支盐年例,以给付日为始,限以年月,依期缴报,庶夤缘不作。其七慎註销。云南四川提举司官,每年赴京註销,路途往覆,不无旷废。欲乞斟酌地方远近,责令该吏依期赴京。庶官不旷,而课程可完。其八考勤惰。近年盐法官多虚应故事,互相效尤。乞查都御史吴诚奏准管盐事宜,候各官考满之日,查究黜陟。其九
恤竈丁。各盐法官问过囚犯赎罪,纸米类多,潜消浪费。今后每场,宜置立预备小仓,收贮赎罪米榖。如遇凶年,照数给散贫竈,俟秋成,抵斗还官,仍于年终造册送部,庶贫难可济。其十一
事体。盐法之数,统掌于布政司,而监临之官,自参政、佥事以下,则有提举司,又有盐课司,各相举行,动輙违碍。今后应行事件,俱从盐法官自拟,不许各官侵夺,则事体归一,而责成专矣。其十一
省多官。云南井场设立十盐课司,又额盐止五万余斤,而立四提举司领之,不免十羊九牧之扰,宜行盐法参政,踏勘场井多寡,量为去留。其十二清盐税。先年,四川奏准,于万县委官抽掣官司盐课,除亲王奏讨外,岁不下万余斤,而浯州、忠州,亦各有税。况四川一隅之地,虽称松茂边费,实与大同、宣府不同,而乃以盐税一概贮库应用,弊实难稽。欲乞选廉干官抽掣,每年终将万县、浯州、忠州盐税会筭若干,煎销解京,以供边用。”户部覆议:“文杰所奏,多中盐场时弊,宜通行之。惟大宁黑井额数不必增加,督征折色并各场召□事宜,行抚按官议其便否,以闻。”从之。
○太监李荣传旨:“以御马监·太监彭文提督九门,巡城点军;以御用监·太监金义管神机营、中军、右掖三司。”
○荣又传旨:“以印绶监·太监张辰分守四川建昌行都司等处地方。”
○壬子命:“翰林院·学士白钺、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读李旻教庶吉士。”
○升顺天府·府尹林泮为户部·右·侍郎,提督仓场。
○升陜西·布政司·右·参政胡瑞为山西·右·布政使。
○工部·尚书
曾鉴乞致仕,上曰:“卿老成勤慎,历事有年,方切委任,而乃恳辞以疾。特兹俞允,仍进阶荣禄大夫。命有司给食米月三石,役夫岁四名。”
○故·灵藏讚善王弟端竹坚昝
遣使臣番僧剌麻星吉等来朝贡方物马匹,赐□锭彩叚等物有差。
○太监李荣传旨:“南京·守备·内官监·太监郑强改司礼监·太监·掌印,并守备关防;内官监·太监刘琅、彭恕同强守备。”
○陜西·都指挥使刘端坐达贼入境虏掠问,拟谪戍。然被虏止□□一人,其部下又获有首级,命宥之。
○工部·尚书
曾鉴卒。鉴,字克明,郴州桂阳县人,以戎籍生长京师。天顺甲申进士,授刑部·主事,通州民十余辈坐诬为盗,狱已具,鉴辩其冤,后果得真盗。改工部,升吏部·郎中。成化末,升右·通政。弘治中,历太仆寺·卿、工部·左·侍郎、尚书,上常召至便殿,趣造战车。鉴言:“派办之害,请以旧所积榆槐木为之。”又常问工匠缺乏,鉴历陈灾伤逃徙之故,皆见嘉纳。正德初,以修芦沟桥、堤制内殿龙毯,赐玉带。以病致仕,进阶荣禄大夫,赠太子太保,赐祭葬如例。鉴,为人谨厚,勤励居家,友于兄弟,履历数十年,虽无表表建立,然亦无失德也。
○癸丑升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学士杨廷和为詹事,仍兼学士,在内阁专掌敕诰。
○海西等处益实左卫·女直·都督臺束等来朝贡方物马匹,赐钞锭彩叚等物有差。臺束奏:“中途为盗窃取货物。”诏:“遣官伴送以归。”
○命:“怀柔伯施王□讚充总兵官,镇守贵州,兼提督清平等卫地方。”
○增提督团营·太监苗逵、张永、单伴各百人坐营坐司,太监黎安等各三十五人,总兵各五十人,侯伯等官各三十人。
○甲寅升陜西·布政司·右·参议张勋
为本司·右·参政。
○丙辰改巡抚·甘肃·右·副都御史曹元巡抚陜西。
○升广东·左·布政使沈锐为顺天府·府尹。
○太监李荣传旨:“光禄寺·寺丞杨玮调外任。”遂调为山西·隰州·同知。
○南京·监察·御史张鸣凤以星变劾奏:“学士张元祯,侍郎王华,都御史毕亨、邓庠、李进、王璟,参政王纶,参议蔡相,知府
顷经、张祯,累经言官奏劾,未见黜罢。天变星妖,未必不由于此。”下吏部议:“元桢已卒,亨、相、经各勘未报,进、璟皆病去,纶、桢等宜各行勘。”诏:“已之。”
○初,贵州·右·布政使闾钲死于贼难,荫子潼
为国子生。潼
没,其弟子瀛为后。奏乞补荫,许之。
○太监李荣传旨:“神机营·中军·右掖·御马监·太监孙和调管立威营并四军、四司,尚膳监·太监张俊
管中军右掖。”
○锦衣卫·冠带舍人李凤常报效擒贼获五人,乞升。兵部言:“前此以贼发听报效论功,后因冒滥而止,惟责成巡捕。仍限三年以后,方许奏拟。升赏凤所乞,难听。”诏:“特升实授·总旗。”
○丁巳升礼部·郎中张琮为狭西·布政司·右·参议。
○太监李荣传旨:改锦衣卫掌镇抚司事·指挥·佥事
牟斌于南镇抚司管事,以千户潘杰同范宣北镇抚司理刑。
○覆太保·长宁伯周或之子瑭瑨锦衣卫·世袭·指挥使,琪、璘、瑁
世袭·正千户职,瑄特授锦衣卫·百户,从或乞也。
○戊午转广东·右·布政使刘孟为左·布政使。
○己未准秦府·保安王府·镇国将军诚漖袭封为王。诚漖,保安庄简王之庶第五子也。初,庄简王嫡长子·荣穆王
诚潢袭爵,薨无嗣,庶第三子·昭和王
诚渌继袭。昭和王薨无嗣,诚漖摄府事,乞袭。礼部言:“祖训不载,郡王庶子袭封,且保安王传庶,已再不可覆许。”孝宗皇帝是廷议,寝封。至是母妃陈氏覆请,上命多官集议。尚书·张昇等执奏如前,诏:“许之。”
○升大理寺署左寺正刘潮为四川·按察司·佥事。
○夜,月犯灵臺下星。
○庚申升工部·右·侍郎李鐩为本部·尚书;刑部·左·侍郎何鉴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讚机务;河南·左·布政使才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
○调顺天府·府尹沈锐于应天府,升顺天府·府丞吕献为本府·府尹。
○太监李荣传旨:“执指挥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