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部的职员将一份合同交给陆奇,说道:“合同已经经过法务审核了,如果你个人觉得没有问题就签字吧!”
职员嘴里虽然这么说,但是手里却将笔直接递了过去。有经纪公司的演出合同一般都是三方合同,但是由于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又有经纪代理合同的约束,所以只要经纪公司和影视公司将合约敲定,艺人签字基本是走个流程。
陆奇也知道这个规矩,所以很顺从地接过笔,在合同上签了字。他看了下合同的另一方,是二马影视。看到这个名字,陆奇这才心里大定而长舒了一口气。随后,陆奇又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自己在这么一部大制作电影里捞到了一个番位角色,公司居然没有逼着自己续签经纪合约?
陆奇可不认为是公司犯糊涂或一时心善,于是张口问道:“没有其他合同么?”
“没有了。”职员摇了摇头。不过仿佛是想起什么,说了句,“你和公司的经济合同就快到期了,如果要续签就趁早和你的专属经纪人谈;如果不想续签,那就记得在合约到期前一个月告知你的专属经纪人。”
职员并不直接负责艺人,所以对陆奇续不续签并没有什么态度。只不过基于工作需要,他才将一些需知再次和陆奇说明了一次。
“我知道了,谢谢!”陆奇微笑着道了谢之后就离开了办公室。不过在走廊上,陆奇还是很不解,公司还真的放过自己了?这太不符合自己对公司的了解了啊。
而就在陆奇疑惑的时候,陆奇的经纪人正在和公司负责经纪事务的副总裁聊着陆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