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刺激型。缺乏生活目标和远大理想,无所事事,又不满当前生活单调乏味,寻求声色刺激及不同的变化。
(3)梦幻型。不满现实世界,借毒品夸大自我刺激的效果。
(4)逃避型。承受不了家庭、学校、社会给予的压力,又摆脱不了道德约束,想暂时逃脱一阵。
(5)孤僻型。强烈感觉与这个世界有疏离感,身边四周的人又不了解自己,她也不愿意降格以求,而宁愿独善其身。
(6)无情型。缺乏家人关爱、师长重视和同学接纳,对自己失去信心,对自己存在的价值感到怀疑。
(7)报复型。不满父母对待或教养方式,积压久了,便采取激烈的方式来警告或反抗家人,或一心一意想让他们也尝到痛苦的滋味,而先伤害自己以伤害亲人。
(8)自杀型。觉得人生乏味,生命无意义,一切都是虚情假意。反正不想活下去又不敢跳楼、跳水、割腕自杀,而以吸毒作为慢性自杀的方式。
(9)失意型。遇到挫折、困难,怀疑自己的能力,缺乏实质的成就感。
(10)焦虑型。神经过敏,容易紧张,无法放松自己,失眠头痛而吃安眠药、镇静剂,以维持工作效率及生活步调,久而久之,愈吃愈重而尝试更强烈的毒品。
(二)毒品犯罪的心理特点
1.心理失衡,价值观扭曲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呈现多元化,一部分女性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由于贫富差距导致心理失衡,她们选择了逃避。在外界不良因素的诱惑下,部分女性走上了吸毒的道路。
2.从众心理,受暗示性强
这部分女性通常处于青少年时期,由于文化水平低,对毒品危害认识不足,涉世未深,存在好奇心理,没有自我控制能力和对毒品的清醒认识。她们的小团体里只要有人沾染毒品,为了不受到团体成员的排挤,他们常常会“入乡随俗”,沾染上毒品。
3.需要缺失,低级需要占主导地位
这部分女性把吸食毒品作为她们享乐人生的标志。她们精神空虚,寻求刺激。她们个性缺失,没有人生目标,在现实中迷失了自我,找不到自我价值,走上了吸毒的道路。
4.贪图钱财,法律意识淡薄
在贩毒女性中,大部分人都是因为毒品交易利润空间大,只要敢冒险就有利可图,贩卖毒品赚的钱比任何正当的工作都要来得轻松。在暴利面前,她们本来已经淡薄的法律意识更加不堪一击,于是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5.自身素质差,缺乏正确的价值观
不少犯罪青少年女性缺乏正确的人生观,对周围事物的意义、好坏说不清楚,错误的价值观导致青少年女性不能正确对待人生、事业、爱情,极易接受腐朽思想的侵蚀而盲目地追求物欲享受,这是青少年女性犯罪的重要原因。
四、暴力犯罪动机
莎士比亚有句名言:“女人啊,你的名字是弱者。”女性,往往是柔弱善良、温柔贤淑的代名词。但是,如今,暴力犯罪已不是男人的“专有权利”,女性暴力犯罪层出不穷。在社会逐渐走向文明进步的今天,为什么却有越来越多的女性成为暴力犯罪的实施者?
(一)诱发女性暴力犯罪的因素
诱发女性暴力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感情纠葛,如婚外恋、夫妻关系紧张、家庭问题等。
(2)反抗家庭暴力,如丈夫虐待等。
(3)邻里纠纷,邻里不和或疏远,关系淡薄。
(4)贪图钱财,鬼迷心窍。
(5)愚昧无知。
(二)女性暴力犯罪的心理特点
在女性杀人犯中,杀害的对象主要是她们的亲人,其中有不少人是因为不堪丈夫的虐待而行凶的,也有少数人因移情别恋而谋害自己的丈夫。由于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女性从受害者变成害人者的现象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普遍性。有些女性对感情过于执著,当恋爱或婚姻遭到挫折时,虽然感觉到受了伤害,但还是委曲求全地试图加以挽回,而这样的挽回经常得不到相应的回应,一些女性就由爱生恨,产生复仇心理,孤注一掷地选择极端的方式来表达悲愤或憎恨之情。
女性犯罪大多具有恶逆变倾向,即先是受害人,后转为加害人。综观我国许多女性暴力犯罪案件,我们不难发现女性暴力犯罪者的心理。
首先,性格上有缺陷。由于几千年来“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和重男轻女的思想,中国女性特别是农村女性,她们缺乏学习知识的机会,生活、日常交往局限在家庭的小圈子里,缺少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婚姻和家庭就是生活的全部。她们中的一部分人思维面狭窄,依赖性强,失去了爱就等于失去了全世界,因此悲观厌世,容易走极端。
其次,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观念淡薄。当这些女性受到丈夫虐待或丈夫有了外遇,产生家庭口角等突发事件的时候,她们常常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缺乏解决的办法,找不到合理的宣泄手段。有些女性认为:“我付出了这么多,绝不能就这样失去一切,也让你尝尝痛苦的滋味。”冲动与愤怒往往使她们失去理智,不计行为后果,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她们不懂得找妇联或者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在性格缺陷的基础上,她们的犯罪冲动便为恶性犯罪事件埋下了伏笔,从受害者变成杀人者。
城市女性特别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掌握的法律知识相对于农村女性要高许多,但是她们为什么同样也有暴力犯罪行为或者雇凶杀人,甚至想方设法地钻法律的空子?她们中的一部分人削尖了脑袋想要一夜暴富,有的则是因为丈夫或者自己婚外恋造成的。
夫妻婚姻质量调查显示,有些婚姻具有较高稳定度,较低价值量的特点,夫妻双方在各自生活、工作中遇到压力无法消除而导致“婚姻在低质量中徘徊”。这必然导致五个后果:家庭不和、离婚、重婚、性道德(婚外恋、包二奶、通奸)混乱和严重的犯罪。恋爱和婚姻在女性的一生中占有重要地位,有些女性不能理智地对待婚姻中出现的裂痕,一旦产生不良心境,往往会钻牛角尖,跳不出自我的小圈子。而女性的情绪变化往往速度快、强度高、冲动性大,意志调控能力相对较弱。许多杀人、伤人的犯罪行为都是缘于一时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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