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扔了婚纱扑上去捂她的嘴,可是已经晚了……
熙熙攘攘的杭州街头,路人纷纷侧首,耐人寻味地看着我。
……
这就是一个小时之内我浪费了月月的两个第一次的作案过程。
故事结束了以后,我们几乎成了生死之交。
恐怖的婚庆用品大楼是个喜庆的鬼门关,这是大龄单身女青年月月和我的共识。
我是个极度热衷恋爱感觉的人,却一直不是很明白婚姻的意义,很多年也没真正动过结婚成家的念头。33岁之前,在我的认知中,一直不明白如果一个人内心足够强大,人生足够丰富的话,为什么一定要靠婚姻家庭来维系自我安全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做人就一定要在规定的生理节点去按规则出牌,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人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为了家长而结婚,为了证明自己的成熟、让自己看起来不像个孩子而结婚。
我喜欢孩子,尤其爱小小的乖乖的小姑娘,但如果说让我用放弃个体自由为代价,为了一个孩子而建立一份婚姻关系,用婚姻来换一个孩子,那宁愿孤独终老。
33岁之后,方方面面的世俗压力与日俱增,之前那些想法有所动摇,但也不过是外力,自己内心还是一百个、一千个不明白。
我和月月探讨过这些问题,她捂着嘴哈哈大笑,然后告诉我:你的困惑和cite/cite我的几乎一模一样。不是有种说法说咱们这类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还没找到对的人吗?
顷刻,她又改口:
哪儿是找得到的,应该是遇到。
我完全认同她的观点,但对遇到二字的概率表示没有什么信心,月月说她也一样,我们再次找到共识,于是互相拍拍对方的肩膀,继续喝着扎啤吃着望京小腰。
有种女人,你不论和她怎么相处都不会有什么压力。
这种感觉很舒服,我们忽略了年龄和性别,开始兄弟一样相处,彼此成为对方的好基友好丽友好朋友。
说也奇怪,这么投契的女人,长得又挺耐看的,居然没和她擦出火花。
后来听到有人说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朋u/u友关系,我认为这是在放屁。
酣畅淋漓地做朋友,总比有始无终地当回恋人要好得多samp/samp吧,买椟还珠的事儿咱可不干。
有一遭,我跟可笑说,我很自得于这种思想境界,觉得简直可以再用古诗来诠释一下:
兰之猗猗,扬扬其香。不采而佩,于兰何伤。
可笑妹妹巧笑倩兮,一语道出真相:
对呀,不当朋友还能当啥,一般男人,谁又能降得住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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