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人很想掀桌子。
他那时候过生日搞聚会,除了买来蛋糕,菲菲还煲了一桌子的汤,各色各样的汤,十全大补。
不理会周遭的喧闹,她撑着腮只一味看着路平,看得旁若无人。
她看得那么投入,看得没有任何人舍得去打趣或打扰。
路平一手掐着蛋糕,一手端着小汤碗儿,脑袋上顶着纸壳王冠,脸蛋上红晕两坨,喉咙里咕噜咕噜地轻响……像只被挠痒痒彻底挠高潮了的samp/samp猫。
嗯,是幸福的哽咽……
他那会儿幸福得像个王八蛋一样!
路平整整喝了一年多的汤,从一个生日到另一个生日,从一个夏天到另一个夏天,再到冬天。
之后再没喝到菲菲认真为他煲的汤。
冬日里的一天清晨,菲菲默默收拾好了行囊,和路平道珍重——要开车去西藏。
她说不要拦我,如果你敢拦,我就再也不回来了哦。
这话她是笑着说的,笑蒙了路平,等路平反应过来,人已经不见了。
我问过路平,你们当时在吵架或冷战吗?
他说没有,没有吵架没有mark/mark分歧甚至没有一点儿征兆,她说走就走了,头都不回地走了。
走的时候她轻轻关上门,钥匙声轻响,轻轻把路平反锁在里面。
菲菲就像是一个潜伏许久的特工,带着满腔秘密要去执行一项惊天的任务。
那个年代路不好,隆冬季节自驾滇藏7ebf.线是种玩儿命的举动,菲菲想玩儿命,没人知道是为什么cite/cite,路平也不知道。
路平反应过来后,打过电话发过短信劝她回来,没用,劝不动,于u../u是也就没再死劝。
他从不是一个善于说服别人的人。
为此,他终生都在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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