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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该成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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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洗漱完,席欢之整个人清醒了。她对着镜子照了照,看到那口牙痕,脸黑了。

刚才是李诗雅来敲门喊她下去吃早餐,而她穿的睡衣根本没遮住这块地方,岂不是被她看见了。

站在镜子前沉默一会,席欢之出去找手机,气冲冲的给陆让发短信:你咬的那个牙印被李诗雅看见了。

隔两秒,陆让回复:恩。

恩?

就一个恩字。

席欢之咬唇,气的捶枕头好几下,飞快回复:你知不知道蒋千川最新更新的那条微博不是他发的。

——还有昨天晚上我会在咖啡厅是被人设计的!你猜捆绑我跟蒋千川炒作的那个人是谁。

陆让:知道了,下来吃饭。

席欢之有小脾气:你倒是猜呀。

陆让:没点难度,不猜。

席欢之:哼。

后面附一个我有小脾气了的表情包。

陆让没再回复。

席欢之等了会没收到转而去换衣服,天气太热,高领的衣服她根本不想穿,但奈何这个牙痕教她如何做人了。

换好衣服,只能认命的用气垫,用bb遮掩。

事实上,陆让从来不会在吃饭的时候亦或者工作的时候看手机,也不爱说话,此时,不过是微信响了一下,他便拿出来看,紧跟着回复,他们头一回见,总觉得匪夷所思。

陆从南就坐在他旁边的位置,见他放下手机,没忍住好奇瞥了一眼手屏幕还亮着的手机,只见,消息列表排在第一的备注是:宝宝。

陆从南:“·····”

宝宝,谁是他宝宝?

陆从南从来不知道自己这冷淡薄情的儿子会给人取这么亲昵的备注,而后,心里大喜,以为陆让在外面是有喜欢的女人了。

确实是有喜欢的女人没错,但不是在外面,他盯上的,是同一个屋檐下的。

陆梅芳放下筷子,忽是问:“陆让谈女朋友了吗?”

问题一出,目光纷纷落向陆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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