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通州州府内局面大变。
司理参军赵明、司法参军方正己、司户参军钱有余、司士参军吴良工四人,因涉嫌勾结盐霸、贪赃枉法,被拘押于司理院中候审。
判官陈方、推官陆仲元也被收押在州府之内,由静海军将士昼夜看守。
至于叶孔目、都押司等一干吏员,更是直接下了监牢。
唯有知州杜霆,欧羡虽然手里有他贪墨的证据,却只能将其软禁在府上。
而且还不能直接说‘软禁’,找了个‘知州身体不适,需居家静养’的由头,将他关在家里。
倒不是欧羡心慈手软,而是大宋那操蛋的鞫谳分司制度。
什么是鞫谳分司?
鞫(jū),意为审理犯罪事实,指审讯环节。
谳(yàn),意为检法议刑,指判决环节。
这一制度的核心,是将案件的审理与判决分离,由不同的官员分别执掌。
其目的也显而易见,就是通过分权来制衡官员,防止司法人员徇私舞弊,从而保障司法公正。
正如宋人所言:“狱司推鞫,法司检断,各有司存,所以防奸。”
从设计初衷看,这套制度似乎是有利于百姓申冤、维护司法公平。
然而理想丰满,现实骨感。
由于过分追求分权制衡,导致制度设计过于周密繁琐。
一个案件从受理、审讯、录问,到检法、拟判、审核、判决,要经过多道程序,层层设防,环环相扣。
这种“层层设防”的直接后果,就是案件积压严重,审判效率极其低下,狱讼拖延成为常态。
比如南宋淳熙年间,有一桩普通的杀夫案,也不是什么疑难案件,却因为严格的审、判分离以及被告反复翻供,前后审理竟长达九年。
正因如此,欧羡虽然身为签判,手握监察之权,却不能缉拿知州。
知州是一州之长,也是谳司的最终签署者,签判无权越过法定程序直接将其逮捕。
至于判官、推官,属于州级幕职官,是知州的属官。
签判对他们也只有监察权,只能“刺举以闻”。
而此次欧羡能够先将判官陈方、推官陆仲元等人拘押候审,是因为证据确凿、罪状昭彰,而且拘押的本质属于停职审查的范畴,与正式的缉拿有所不同。
按照大宋的套路,欧羡能做的,只有将手中所有证据,连同弹劾奏章,一并急报朝廷,然后听候圣裁。
就在欧羡整理顾家和龙虎豹提供的证据时,一名衙役走了进来,抱拳行礼道:“大人,沈家沈砚山求见。”
欧羡动作一顿,平和的说道:“让他进来。”
“是!”
衙役退下不久,便引着一人走了进来。
一入大厅,他便拜倒在地,声音洪亮的喊道:“草民沈砚山,拜见签判大人!”
欧羡放下手中案卷,抬眼看着这位在通州经营多年的盐霸,语气中带着几分玩味道:“啊,是沈家主来了。”
沈砚山伏在地上,没有欧羡的允许他不敢起身,只得诚恳的说道:“沈某不过一介草民,无功名在身,担不起签判大人的赞誉,草民此次前来,是来自首的。这些年来,每每夜深人静,想起自己所行之事,便觉得如芒在背,夜不能寐。草民曾想找人赎罪,可放眼通州,竟无人能救草民脱离苦海啊!”
说着,他微微抬头,看向欧羡的目光中带着几分敬畏:“直到草民听闻欧大人到任,又见大人雷厉风行,荡平盐匪,整肃吏治,草民才觉得,这通州终于有了青天。草民斗胆,只有欧大人这样的清官,才能救草民于水火。”
要知道顾家是通州本土豪强,邹文龙、陈奎虎、管忠是过江龙,哪一方都不好对付。
可欧羡仅用个把月,就把他们一锅端了。
这等手段,谁看了不惊心?
而真正让沈砚山投鼠忌器的是,他居然联系不上知州杜霆和判官陈方。
这可是从未发生过的事啊!
尤其是派去杜霆府上打探消息的弟兄,居然一个都没回来。
那一刻,沈砚山便知道,知州大人也被签判大人控制了。
这让沈砚山不得不怀疑,收拾盐霸只是顺带,签判大人真正的目标是知州大人!
而签判大人敢这么做,必然有全身而退的底气。
这才让沈砚山下定决心,前来投诚。
欧羡听罢,不由得往背后一靠,目光在沈砚山脸上停留片刻,才缓缓道:“沈家主倒是会挑时候,本官现在太忙了,实在没空救你于水火啊!”
沈砚山连连叩首道:“大人明鉴!草民实在是良心不安,日夜煎熬。大人到任以来,清正廉明、铁面无私,通州百姓谁不称赞?草民误入歧途,却也分得清好坏。只有大人这般的好官,草民才敢将身家性命相托。”
他顿了顿,继续道:“草民早已将沈家所涉盐务之事记录好了,没有有半句隐瞒。一切罪责,草民愿意承担。”
开玩笑,也不看看顾清远、邹文龙、陈奎虎、管忠等人的下场,沈砚山觉得自己要是再晚一些,这位可能就要将沈家连根拔起了。
这时,衙役又走了进来,抱拳行礼道:“大人,布衣帮帮主汤不换求见。”
沈砚山闻言,神情微微一愣,没想到汤布衣那厮居然跟自己一样苟到了现在。
欧羡叹了口气,揉了揉眉心说道:“让他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