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亚瑟·比斯利在他们结婚以后不久就病死了。”
“他把煤矿公司的股份留给了科瓦尔斯基副警长跟女儿玛乔丽共同持有。”
“科瓦尔斯基副警长完全可以在亚瑟·比斯利死后提出离婚,一样能分得一部分财产吧?”
“总好过一直跟玛乔丽在一起。”
“根据舒斯特夫人所说,玛乔丽非常擅长花钱,亚瑟·比斯利的遗产可能已经被玛乔丽挥霍一空了。”
克罗宁探员打断他:
“宾州的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科瓦尔斯基副警长在亚瑟·比斯利死后提出离婚,他是不能分得亚瑟·比斯利的遗产的。”
“这部分遗产始终归继承者所有。”
比利·霍克问他:
“煤矿公司的股份呢?”
克罗宁探员摇了摇头:
“按照科瓦尔斯基副警长所说,煤矿公司的股份是由他们夫妻二人共同持有的。”
“离婚时,他是可以分的一部分股份的,但至多也只能分得一半。”
“如果玛乔丽找一个厉害一点的律师,科瓦尔斯基副警长可能只能获得很少的一部分。”
比利·霍克追问:
“那现在呢?科瓦尔斯基副警长能拿到全部遗产了?”
克罗宁探员想了想:
“在宾州一个人失踪后,法律并不会立刻认定其死亡。”
“而是需要等待七年,并且在这期间无这个人可能存活的证据出现,法院才有可能判断失踪人员死亡,失踪人员的亲人才能继承他的遗产。”
“也就是说,科瓦尔斯基副警长至少还需要再等两年,才能继承妻子玛乔丽的遗产,拿到亚瑟·比斯利的全部遗产。”
西奥多跟伯尼回过头,惊奇地看向克罗宁探员。
比利·霍克也在看着克罗宁探员:
“这也是你从书上看到的?”
克罗宁探员点点头:
“大学的时候,我有一个哈里斯堡的朋友。”
“他父亲出了车祸后,留下一大笔遗产,他跟继母和继母生的弟弟为了争夺这笔遗产打了很久的官司。”
比利·霍克恍然地点了点头,问西奥多:
“所以这个案子的作案动机是遗产?”
西奥多摇头否认:
“如果尤金·科瓦尔斯基完全可以在亚瑟·比斯利死后就动手,那样其可以在1953年就拿到遗产。”
“而且还是没被玛乔丽挥霍过的遗产。”
“尤金·科瓦尔斯基根本没必要忍受这么长时间。”
“最重要的是,他没必要杀死女儿帕特里夏。”
他向比利·霍克跟伯尼解释:
“亚瑟·比斯利的遗产是由玛乔丽跟尤金·科瓦尔斯基继承的,玛乔丽死亡后,由玛乔丽继承的这部分遗产将由丈夫与子女共同继承。”
“考虑到帕特里夏还未成年,她所继承的这部分将由财产监护人代为管理。”
“通常财产监护人都由父母来担任。”
“这意味着尤金·科瓦尔斯基会拥有对女儿那份遗产的管理权和支配权。”
克罗宁探员在后面帮西奥多补充:
“宾州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配偶有权继承三分之一的遗产,死者的子女继承剩余的三分之二。”
西奥多做出总结:
“所以这起案件跟遗产的关系不大。”
比利·霍克沉默片刻,小心翼翼地问西奥多:
“boss,你这也是从书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