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类似的环境下,居住在阿萨姆和缅甸交界处山地国家的钦人那里存在着一个非常相似的习俗,并且他们对此作了类似的解释。在这些人中间,“当有人认为他被一个激怒的妖精,比如霍乱精跟踪时,通常的行动是杀一只狗,劈成两半,但不割断肠子,并把它的前半段放在路的一边,把它的后半段放在路的另一边,而由拉长跨越路面的肠子连接着;这是在抚慰妖精并劝阻它不要再跟踪了”。钦人如此当真地把霍乱拟人化地看作危险的妖精,以至于当他们中间的人在瘟疫流行的时候来到仰光城,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把刀拔出鞘准备着,以便吓退恶魔,这一天他们躲在灌木丛里度过,让恶魔找不到他们。西伯利亚东北部的科里亚克人经常使用躲避瘟疫或鼠疫的类似方法。他们杀死一只狗,把肠子两端分别缠在两根柱子上,人就从下面经过。他们无疑也想用这种方法让病魔走开,让它在狗肠子前碰到无法逾越的障碍。其次,一般认为分娩后的妇女是不洁的,将面临超自然邪恶力量的攻击。因此在特兰西瓦尼亚的吉普赛人中间,当一个妇女生完孩子从病床上起来时,如果她生的是男孩,会安排她从劈成两爿的一只公鸡的肉片之间通过,如果生的是女孩,就让她从两爿母鸡肉片之间通过;完成这些以后,公鸡肉就由男人吃掉,母鸡肉就由女人吃掉。
在所有这些场合,从几块劈开的动物肉块中经过的做法,其用意分明是保护,而不是惩罚:牺牲的肉和血被认为无论如何是摆在邪恶力量面前的一道障碍,从而阻挡它来追踪和伤害经过那条狭路的人。因此,所有这样的仪式可以称为广义的“净化”,因为它们使受害者从邪恶影响下净化和解脱出来。
现在回到我们的出发点。我们现在也许会问,古代希伯来人经过劈开牺牲的肉块的缔约方式,其目的是惩罚还是净化?换句话说,这是象征性诅咒发假誓者必死的一种方式呢,还是让缔约人摆脱邪恶影响,并因此保护立约双方免遭同样面临的某些危险的巫术净化方式?我所引证的其他一些从劈成几块的牺牲中间经过的例子,看来都支持对希伯来人仪式的目的作净化或保护的解释。因为其中没有一个例子需要用惩罚来解释,倒是有一些例子明显排斥这种解释。反之,有一些例子只能用净化或保护的假设来解释。实际上,某些奉行这种习俗的民族,如阿拉伯人和钦人,已经明确说出了这种净化或保护的假设。当然,想要对古代希伯来仪式作任何解释,都必须极为重视它与现代阿拉伯人仪式的相似之处。因为这两种习俗的形式相同,奉行或曾经奉行过这种习俗的人民是闪米特大家族的两个成员,说的是亲属闪族语,住在同一片国土上。因为摩押国(现在那块土地上的阿拉伯人仍然遵守那种古代习俗)成了以色列国土的一部分,那里从前是亚伯拉罕居住并与神以同样的方式立约的地方。看来结论几乎是必然的,即古希伯来人的仪式和现代阿拉伯人的仪式,两者均来自共同的闪米特源头,仪式的净化或保护意义至今清晰地存在于摩押地的阿拉伯人的意识中。
有一个问题仍然有待回答。这样一种行为的净化或保护能力在哪里呢?为什么会认为从被杀死的动物的肉块中间经过,能够保护人们抵御危险呢?罗伯逊·史密斯作出了回答,这可称之为对该习俗的圣洁解释。
他设想,那些站立或经过牺牲的肉块中间的人们被认为通过共同的鲜血的黏合,因而与该动物以及与其他人发生了相互之间的联系。实际上他认为,这样的契约仅仅是广泛流行的所谓“滴血誓约”习俗的一个变种。
在“滴血”立约时,立约双方真的通过把各自少量的鲜血混合在一起,人为地制造出一种血缘关系。根据这一假设,两种缔约方式之间的实质性差异仅仅在于,在一种方式中用动物血来代替另一种方式中立约人自己的鲜血。有许多理由支持这个理论。首先,正如我们所见,南非的例证清楚地得出结论,即经过劈开的牺牲肉块只不过是真的从该动物的尸体中间穿过的替代形式。这个结论受到了钦人所奉行的仪式的支持,他们把作为牺牲的狗劈成两半,但没有完全劈断,而由动物的肠子把前一部分和后一部分连结起来,人们则经过其下面。正如已经提到的,看来科里亚克人有同样的习俗,虽然具体做法不太清楚。保留一串肠子用来连接牺牲被劈开的两个部分,看来分明是想把假想完整的已死动物与将其劈开的实际需要相结合——将其劈开是为了让人从它的身体里经过。但是,让人这样仿佛进入动物的体内,这可能有什么意义呢?莫非是为了赋予他们据认为是该动物所具有的某些特性,这些特性假设可以通过实际上进入动物内部的方法,转移到自认为与动物体质一样的任何人身上。
此类仪式的这种真正深层含义,是根据巴塔哥尼亚印第安人所奉行的一个类似习俗而提出来的。在这些土着人中间,“有时候当一个孩子出生时,要杀死一头母牛或者一匹母马,把胃拿出来,剖开,趁它还热的时候,把新生儿放进去。动物的其余部分就供部落的人在宴会上大快朵颐……上述这个出生仪式的一个稍有改变的形式更加原始。如果生了一个男婴,如果他的父亲比较富裕并且他手下人口众多,该部落就要拿出一匹母马,如果家境较差,则拿出一匹小马驹。人们用一副套索围住马的每一只脚,用一副套索围住它的脖子,再用一副套索围住它的身体。部落里的人分开站到套索的各端并抓住套索。动物因此被固定住不让它倒下来。然后孩子的父亲走近母马或马驹,用刀从它的脖子处往下将它剖开,把心脏等等内脏取出来,并把孩子放到腔内。其意图是在把孩子放进去之前,让动物一直保持颤抖状态。他们相信用这种方法可以确保孩子在将来成为一个优秀的骑手”。该习俗以及该习俗所标举的理由均意义重大。这些印第安人争辩说,假如你希望使一个孩子成为优秀的骑手,最可靠的办法是通过把他放进一匹活的母马或马驹的肚子里,让他一出生就与马一样;身处该动物的血肉包围之中,他和它在肉体上就会合而为一,他将来骑上马就像半人半马,这个半人半马的人身实际上是他的马身的一部分。简言之,把孩子放进母马或马驹的体内正好是一种交感巫术,目的是使人带上马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