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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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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辉煌的主城外,闵老,也就是之前那个半步合体期的魔修,更是血衣堂副堂主的闵老,抬头看了看漆黑一片的阵法上方,使劲眨了眨,因为看金灿灿事物太久,而泛酸有些重影的眼睛,由心感叹道:“楼城主依旧这般奢侈啊!”

沈墨轻笑点头,“那是因为你没看魔界的楼家,那场景保证让闵老你终身难忘。”

闵老险些失笑,“哈哈哈待老朽哪日大成,定会前去瞻仰观摩一番,长长见识。”

沧海大陆和魔界不同,魔族可以适应充满灵力的沧海大陆,可人类却不一定能适应魔界的生存环境。

撇开弱肉强食不说,光是魔气这点,就让所有人类修士望而远之。

魔族靠魔气修炼,灵力和魔气是两种不同的自然能量,而倚靠灵力修炼的人类修士,修炼条件比魔族修士更为苟刻。

若是魔族不慎吸入灵力,靠体内所占的魔气压制便可。而人类修士若是吸入魔气,也就是他们所说的噬灵雾,修为会难以挥发,丹田也会被魔气侵噬,轻则只是修为跌落,或是受伤,但少许逼出也不会如此。

但倘若吸入太多,‘堕’为魔修还是幸运的,就怕爆体而亡,或是灵智全无。

而闵老,以及血衣堂的人,都是人类魔修。当然,人类魔修和魔族的魔,从吸收的能量上,根本性质本就不同。

之所以人类把人类魔修称之为魔修,是因为一开始他们的修炼方式与众不同。比如什么炼.尸、控制傀儡、控灵之类。但是时间一长,他们就喜欢把人类的坏人,统称为魔,也就是邪恶之人的意思。

但事实上,不论是魔族还是人类,好人和坏人哪里都有。让他们魔族气愤的是,他们居然把自己种族不好的人,妄图归类于他们魔族。

闲话不表,不管是人类自诩为正道的修士,还是被归堆于人类魔修的修士,即便你被称之为‘魔修’,也不是想去魔界就能去的。

恐怕一进入魔界,首先爆体而亡,倒也不是什么奇事,故而才有了闵老这番‘待我大成再去见识’之言。

……

闵老刚笑完,气息有些不稳,本就死灰的脸,更加惨白。用右手扯着左手臂膀,转动了一圈,“唉~老朽这个身体愈发没用了,早点回去让从文小友再修一下。”

沈从文在炼器方面很有天赋,不过是在炼身体方面。

人类魔修被那些所谓正道人士,常年不清青红皂白,或是被栽赃陷害追杀围剿,原本属于自己,也最契合自己的身体,早就毁坏不堪,故而才有了沈从文这个职业。

与炼.尸不同,这种一般是用各种天材地宝炼造而成,可以说每一具成功的身体都是最难得的‘法器’,一般都是修修补补又是一个好身体。

当然,这种一般条件也非常苟刻。

首先修为得是出窍期以上的修士,其次元罂得和这个‘法器’,也就是身体契合。再则,舍了肉身就相当于器灵。而之前顾清他们没能发现闵老的存在,除了阵法原因,和这个身体也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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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须弥老祖为什么宁可当一只乌鸦,也不愿当一个器灵的原因。

当然,须弥老祖知道夺舍有伤天合,几乎难成大道,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才勉为其难地当一只乌鸦。

伸展完身体,闵老这才转头看向沈墨,“老朽我也准备回去了,沈大人若是不着急去堂里耍耍,老朽可以帮你把那人送去给从文小友。”

闵老话刚说完,左手手臂咯吱一声,吧嗒掉地滚落几圈。若是让凡人看到,恐怕会吓得崩溃吧?

不过闵老很是习以为常,抱着自己的左手臂膀,有些伤脑筋,“本来还想送从文小友一个人情,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老朽我自己还得让楼城主送我回去,不若半路散落在地上丢了,老朽会后悔莫及。”

沈墨点点头,倒是须弥老祖看了看闵老怀中的胳膊,再看了看自己黑不溜秋,圆滚滚,油光水亮保养得极好的乌鸦身体,越看越觉得其实自己这样也还挺好。虽然不能暂时做人,可也不用一辈子老是修修补补,时不时缺胳膊少腿的生活。

嗯,最主要的是,材料非常费钱!更有甚者,千金难换,便是买都买不来。

再者,他虽然现在暂时没有身体,但是他确实还有个被读者快要遗忘的身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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