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醒来时,周围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一个怪物,天亮了,怪物是出去找吃的了吗?
我拍拍裙子上的灰尘,动了动四躯,发现肢体运转得灵活多了,没有了一开始不僵硬。
我是丧尸吗?
这个答案无解。
那我是僵尸吗?
好像是的吧。于是我把自己归于僵尸一类。
我走到门口,一道强烈的日光令我睁不开眼,火辣辣的,好像我敢出去就立马要烧死我似的。我这人就不喜屈服于任何东西,我大步地走出遮挡的地方,身上被阳光照到的地方就好像着了火,有点疼。
我走过一片树林,路过一条小河,然后终于来到了一条马路上。直直走过去就能走到一栋大厦,嗯,是一栋百货大厦。我直接无视那些在马路上游荡的丧尸们,快步走了进去。
百货大厦裏面一楼是陈列着各色衣服和服饰,童装、成年、老年装。
我走到背包区,拿了一个黑色的皮革背包,把我能看上的衣服鞋子都装了进去,背包马上就鼓鼓的了。从楼梯走到二楼,二楼是一个食物区,我看到那些琳琅满目的食物,皱了皱鼻子,“蹬蹬蹬”跑上了三楼。
三楼是一个日常用品区域。我来到了一个放置刀具的地方,选了两把看起来形状比较好看的小刀放进背包。
不要问我在这末世不选择能防身的刀,而是选了这两把中看不中用的小刀。我不屑地回答,以我的能力还不能徒手解决所有的事情吗?呵呵……
转身看到了一个摆放雨伞的区域,看了看身上被灼伤的地方,走到雨伞专区,挑了一把红色颇有古风气息的伞。再去找找一些治疗灼伤的药膏,毕竟手臂红通通的降低了我自身的美感,我也是一个有爱美之心的僵尸。
突然想到忘了留下纸条给那位怪物老兄,就这么走了出来。我无所谓地摆了摆头,算了啦,走一步算是一步了。
我背着战利品走下楼,从一片各色各类服装穿过,突然脚下踩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我低头一看。
哦,原来是一只血迹斑斑的手。哪个丧尸那么不道德,粒粒皆幸苦,你妈没有教过你吗?
我嫌弃地把那只手踹到衣服底下,突然耳边传来一阵闷哼。
什么声音?我疑惑得看向那只手,伸手拽住那只血迹斑斑的手将它拉了出来,很快一个男人被我从衣服下面拉了出来。
是个漂亮的人类。
我细细打量着那个被拉出来的人,男人身上穿着一套迷彩服包裹住健硕分明得肌肉,下身穿着迷彩裤,腰间别着一把枪,一头自然卷的亚麻色短发,有着完美的面部轮廓,肤如软玉凝脂,眉如远山之黛,长而浓密的睫毛,直而英挺的鼻,薄而小巧的唇,好一副精致绝伦的容貌。
我伸手试探他得鼻息,还有呼吸。
我正在考虑要不要救他的时候,男子悠悠地转醒了。我还没有所动作,脑袋上就被顶了一个硬物,我僵住。
你敢动手,我就咬断你的脖子。
我用眼神与他交流,不知道他到底看懂了没有。
“你是人类?”薛宇风沙哑的声音从喉咙中传出,手并没有收回枪。
我无惧地看着他。
人类?哦,是的。
我点了点头。我并没有说谎,因为我还没有搞清楚自己到底是个什么种类。
薛宇风蹙眉,收回枪。
我看了他一眼,因为他的美貌,决定原谅他刚才那无礼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