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我能隐藏得很好,至少不会这么快就被发现,但实际上,爱这个东西,哪儿藏得住,尤其是你的对手是个聪明人。
不得不说,唐泾川给足了我面子,我应该知足了,他也并不欠我什么,因为这么久以来,我做的这些甚至于我对周晓云的照顾都是出自我的本心,是我自愿的。
他要的,我想给他,他不要的,我也想给他。
只是,我给是一回事,他收不收是另一回事。
我拿着那本书回家,坐在桌前喝酒。
淡紫色的封面,干干净净的,我翻翻书页,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闷头喝了好多酒,喝到趴在那儿不想动,我拿着手机,看着唐泾川的名字发呆。
记得上学那会儿我们班有个特喜欢王小波的女生,她跟我表白,和我说:我真的喜欢你,满眼全是你。
我当时挺不客气地拒绝说:那就闭上眼睛别看我。
她说:你听过王小波那句话吗?睁着眼能看见的,闭上眼我也照样能看见。
那会儿觉得她就是在拽词儿,掉书袋,我说没听过,然后就走了。
现在想想,人家说得对。
喜欢一个人,这个人印在脑子里了,睁眼闭眼都能看见,哪怕故意不去想,那人也还是在那儿,折磨人。
我还是喝多了。
我只能用这个理由来解释自己出格的行为,因为我打给了唐泾川。
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听,他的语气还是老样子,毫无波澜的一句:你好。
太远了。
他的这一句你好把我们俩拉得特远,像是陌生人。
我说:泾川。
他没出声。
我又说:这本书我才看了一页。
他说:那你慢慢看。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然后说:你真要搬走
他沉默了片刻,问我:你喝酒了
我笑了:你鼻子真厉害,隔着电话都闻到酒味儿了。
我仿佛听见了他在叹气,他说:水先生,您别这样。
又是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