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水!”
躺在病榻上,声音颤巍巍,恩斯,这位因受伤而被辞退的另一个纺织厂的熟练工人,命运女神并没有垂青他。
他在同罗巴克的争夺中被打断了腿,他带去的工人们普遍没有罗巴克带去的年轻……这不怪他,罗巴克隶属的那家纺织厂才开了七八年,用的是新机器,而恩斯所在的厂子,已经十来年了。
“妈的……表字养的女人,没钱了就会抛弃我……”
喊了半天‘水’,没有人搭理他,恩斯知道,这是他的妻子见他许久不能好,于是干脆离开了屋子,任由他自生自灭。
“我的身体好不了了,工作也丢了,这间出租屋我已租了五年,但下个月我就会被赶走……也许、也许撑不到下个月。”
恩斯眼前一阵阵发黑,他正在高烧之中,骨头断裂与多处伤口的发炎让他的身体陷入了极其糟糕的境地……东区的空气,或者说贝克兰德数十年如一日的‘大颗粒空气’会带走所有年轻人的健康。
恩斯不懂什么‘骆驼祥子’,但他记得自己刚来贝克兰德的时候,是多么健壮有力的小伙子!他走路带风,行事慷慨,从不会与他人计较,他当时也住在东区,可那时候他觉得生活的一切都很美好!
而现在呢?
时间带走了他的健康,微薄的薪资与糟糕的生活环境让他的身体老去,他不再年轻,曾经拥有的‘美德’被贫穷洗净……他已经变的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
也许,他今天就要死去,像东区里默默呻吟的无数穷人的灵魂。
想到这里,他几乎要怒吼出声,但他残破的身躯只是发出了几声含痰的咳嗽。
“我、我不想死……”
这个病榻上的男人流下了眼泪,他向来是不轻易流泪的,他还有个女儿,想来也被妻子带走……这是他昏暗生活中唯一的光。
他的眼睛一下睁的很大,那些曾听闻的、以为永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死相此刻如走马灯一般闪过。
他记得,就在靠近他这个街区转两道的位置,原本住着一个七十四岁的老太太,那老太太深居简出,几乎不和外人交流,她有时候会在阳台上看着下面走过的人——恩斯和她对视过一次,她的眼神,好像在看什么将死之物。
那天后不久,这老太太就死了,东区的济贫官给出的理由是‘粗心大意’。
他们说,这老太太是死于褥疮,被发现的时候,苍蝇和蛆虫围绕着她糊成一坨的毛毯,眼睛睁的大大……就和恩斯现在一模一样。
“不、不不……我不想……”
他语无伦次,想要从榻上起身,恩斯的耳边好像传出类似‘铅白厂’里患了歇斯底里症的女工的尖叫,他浑身的气力将消,身体牵引向上,似乎是想奔向天堂。
“爸爸……水。”
迷迷糊糊中,恩斯好像听见背后有人叫他,是他的女儿。
该死!那贱女人把自己的女儿丢下了,她为什么不带女儿走!?
恩斯心中的愤怒和酸楚达到了顶峰,他希望自己死时女儿能在身旁,但同样的,他更希望女儿能活下去……至少有个家庭。
在东区,无家可归的孤儿最后并不会像小说人物‘奥列弗’那样拥有好结局,恰恰相反,他们也许被济贫所收养起来,变成小偷,如果他女儿容貌姣好,将来会成为妓女。
这就是人生吗?是他恩斯来到‘希望之都’贝克兰德希望得到的回报?
“走、走!”